重庆一建筑公司负责人涉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罪,至今仍未被处理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3-2-10 12:20: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深圳网广告位招租:点击联系     深圳网广告位招租     深圳网,深圳最好的本地论坛     深圳商铺写字楼二手房     深圳网广告位招租
全民云计算 云主机低至2折
  近日,家住重庆市南岸区的李松先生通过媒体反映重庆诚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业公司”)的法人代表、董事长、总经理卢必友,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造成诚业公司连续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瞒报安全生产死亡事故、对抗和不执行应急局处理决定,至今没有得到处理。李松系诚业公司董事长助理,他希望通过媒体呼吁引起相关部门重视,依法追究卢必友的法律责任。李松保证本文反映内容的真实性,如有不实愿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李松反映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诚业公司连续、频繁发生安全生产死亡事故

  卢必友担任诚业公司的法人代表、董事长、总经理以来,未有效督促、检查诚业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导致诚业公司安全生产死亡事故频繁发生,两年时间内死亡15人。最为突出的是,诚业公司自2019年5月至2020年6月的1年内连续发生13起重大安全事故,造成13人死亡。卢必友还对诚业公司2019年11月20日发生的一起高处坠落安全生产死亡事故(简称“11.20”事故)和2019年12月28日发生的一起物体打击安全生产死亡事故(简称“12.28”事故)进行瞒报,造成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二、卢必友接受重庆市应急局的约谈和调查中,继续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逃避法律责任和罚款

  因连续发生安全生产死亡事故,诚业公司于2020年10月21日被重庆市应急局警示约谈。在接受调查时,卢必友授意诚业公司相关人员不断地进行虚假陈述。在“11.20”事故中,卢必友至今没有受到任何处罚;在“12.28”事故中,卢必友仅仅是接受了经济处罚,但对于行政处罚(即对卢必友的撤职处罚决定),卢必友至今仍拒不执行。同时,根据《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条例的规定,事故发生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谎报、瞒报事故,按照其上一年度的年收入确定罚款金额。于是卢必友就安排诚业公司人力资源部向“12.28”事故调查组编造、提供虚假的工资收入材料,证明其2018年收入为25.6万元,这也导致市应急局在处罚文件中,对其罚款仅有85万元。实际上,卢必友2018年的收入至少1千余万元(其中,基本工资300万元,董事长奖励金1050万元),而卢必友通过编造虚假材料,极大减少了其应承担的罚款金额。

  三、公然对抗和不执行市应急局的处理决定

  重庆市应急管理局对“11.20”事故和“12.28”事故进行调查后,于2021年1月26日分别印发了《关于重庆诚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2.28”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渝应急〔2021〕4号)和《关于重庆诚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1.20”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渝应急〔2021〕7号)。

  市应急局认定卢必友对“12.28”事故发生和瞒报负有责任,因此给予其撤职处理,且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处罚。可卢必友公然对外宣称,诚业公司是民营企业,市应急局无权撤他的职。市应急局处罚文件出台已一年有余,卢必友至今仍然担任诚业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职务。

  

  四、卢必友仍然漠视安全生产,诚业公司安全事故继续发生

  市应急局的约谈和调查处理以及血淋淋的死亡事故,对诚业公司安全生产的规范没有起到半点作用。目前,诚业公司安全培训走过场、“挂证”情况突出、现场管理人员无证上岗等违法现象比比皆是。卢必友对安全生产的忽视,导致诚业公司安全事故继续频繁发生。经调查核实,“11.20”和“12.28”事故发生后,诚业公司至少又发生了5起死亡、1起重伤的安全生产事故,数条鲜活的生命就这样葬送在卢必友的冷漠和麻木上。

  据李松反映,为依法追究卢必友的法律责任,2022年3月2日,他携带举报书和材料,到重庆市公安局两江新区分局报案,分局不受理,推到辖区派出所。李松当天找到辖区派出所,民警回复:该类案件公民无权举报,不受理,应由应急局移送。之后李松到市应急局要求移交该案,2022年3月28日市应急局作出答复:该案已经移交到重庆市公安局两江新区分局。

  

  2022年4月18日,经过李松的多次要求,重庆市公安局两江新区分局才出具了书面的《立案情况告知书》。

  

  案件立案后,李松曾30余次向重庆市公安局两江新区分局办案民警催问案件进展,然而至今已过了10个月,该案目前没有结果,卢必友仍然逍遥法外。

  特别让李松不解的是:该案是重庆市应急局和重庆市公安局两江新区分局等单位共同调查处理的案件,事实、证据都十分清楚,但为何他在该案的报案、立案环节却处处碰壁?为何该案的侦查过程也是步步荆棘、层层阻力?

  我国司法解释认为,生命权大于其他一切权利,通俗的说法是人民的生命安全高于一切,而在现实生活中权力、财富买断生命权的案例比比皆是,这也是卢必友之流漠视生命、拒不整改规范安全措施的底气所在。出事故的大多是来自生活最底层的农民工,接受赔偿也只是家属走投无路下接受现状的无奈之举。“生命对于每个人来说只有一次,任何人都没有剥夺他们生命的权利”,这或许就是李松等人实名举报坚持到现在的原因吧......,本网也将持续关注该案进展。

  来源:中国法律网

  

免责声明:深圳网不承担任何由内容提供商提供的信息所引起的争议和法律责任! 本文地址:https://www.szaima.com/thread-342947-1-1.html 上一篇: 分享3岁小朋友都爱听的歌——《笔墨是小舟》林曦作词 下一篇: 海外布局再传捷报,小鹏汽车新车型将两项欧洲市场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提醒:请严格遵守本站规则,禁止广告!否则封号处理!!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2 下一条

深圳网广告位招租
广告位招租
广告位招租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