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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市民靳某龙向记者反映,当地政府在未与居民达成完备的拆迁协议的情况下,予以强拆商业门面房。同时,对其所有土地及附属物也一并强行非法拆除。
相关部门无视法律,将"强拆"进行到底
1966年4月,靳某龙的父亲靳某彬在新疆马兰参加原子弹爆炸穿蘑菇云取样工作时受核辐射伤害,定为一等伤残军人,于2016年因公牺牲。
85年时基于靳某龙的父亲靳某彬的特殊身份,北京市化工三厂同意,将北京市丰台区东铁匠营宋庄路8号门脸房租赁给其经营,租赁期限为长期。该门面房由靳某彬修建,96又由靳某龙重修,父亲靳某彬去世前,于2013年2月5日立了份遗嘱,将此地遗留给其儿子靳某龙,作为他的生活来源。
2017年8月28日,东铁匠营街道办事处在未发布任何拆除公告的情况下,并在靳某龙不在的情况下,以拆墙打洞的名义强行拆除门脸房的外接部分广告牌和大门。不仅如此,店铺里的现金、首饰、电器等贵重物品也都被搬空,至今未归还给还靳某龙,且店里的电表、水管也都被破坏,损失惨重。
政府提交伪造证据,官官相护制造冤案
事后,靳某龙向东铁营派出所报警,并向东铁匠营街道信访办反馈,可公安机关也未作出任何处理,只是让他向法院起诉。随后靳某龙将拆迁方东铁匠营街道诉至法院。
诉讼过程中,东铁匠营街道办事处提供了三份证据。首先是(关于丰台区规划审批情况的函),靳某龙要求提供原件,但在东铁匠营街道办事处未提交原件的情况下,法院将诉求直接驳回。"函上面出具的时间是2018年,而我的店铺在2017年8月就已经被拆除,足以证实他们当时的暴力强拆没有任何事实和法律依据的。"靳某龙提到这份伪造的证据,一肚子的委屈无从说起。
其次,是信访办的一份处理意见书和送达回证,靳某龙对信访结果并不满意,并在送达回执后有备注留言,然而街道提供的复印件上,却没有靳某龙当时手写的备注。对于该证据靳某龙提出了质疑,并要求对方提供原件,法院却依然认可了该"伪证"。多年来,靳某龙因此事奔波于各个法院,而法院放任"伪证"不予以审查,至今没有得到有关强拆的任何答复,生活一度陷入困境。
遏制非法拆迁,当坚守法治底线
暴力强拆的结果往往"一事两悲",引人惋惜。一是当事人的房子被强制拆除,无法恢复;二是政府的"强拆"行为被认定为违法,有关人员将受到责任追究。这是人们最不愿意看到的"两面不讨好"结果。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之下,政府要依法行政、依法拆迁。明晃晃的涉嫌暴力强拆、暴力伤害的证据就摆在那里,避而不谈是不行的。"十目所视,十手所指",对这起强拆事件,应该有全面的调查,法院不能将其稀里糊涂地弄成"葫芦案",更不能官官相护对待伪证"一路绿灯"。
法院守住"法治信仰",莫让百姓寒了心
执行领域被称为公平正义的 "最后一公里",法院判决能否得以执行,也事关社会公平正义能否真正实现。司法不廉已经成为人民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深恶痛绝的问题,而执行领域存在的消极腐败现象在司法不廉中占较大比例。一些部门官官相护,办'人情案、关系案',严重败坏了人民法院的形象。
回顾此次事件,靳某龙的房子被当地政府暴力强拆后遭不公审判。随着法律法规的逐步完善和健全,法院该对暴力强拆行为做出最大程度的约束,而不是"官官相护"将伪造证据"一路绿灯"。我们不禁要问:法官的信仰都去哪儿了?法律的公平都去哪儿了?司法公信力都去哪儿了?从个人的角度看,这折射出理想信念缺失、道德修养滑坡、价值观扭曲;而从整个司法大环境的角度看,这同时还折射出"司法腐败"之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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