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着“寻找真爱”的幌子,结交男性,婚前索要巨额彩礼,得手后找茬离婚……近些年,多起“骗彩礼”事件,让被骗情骗钱的男性人财两空。 案例分析: 2018年,家住上海的常先生就遇到了此事,在网上与安徽东至县汪女士相识一个月后,汪女士便向常先生提出了结婚,并前后以各种理由索要了近50万元的巨额资金,可令常先生没想到的是,婚后汪女士便露出了“骗婚”本性。 50万彩礼结婚才几天,女子便各种找茬离婚 2018年2月3日,常先生与汪女士通过相亲网站相识,于2018 年3月19日在浦东新区民政局登记结婚。相处期间,汪女士曾多次向常先生索要财物,近50万元。但在婚后几天,汪女士的态度却急转直下,并不愿意与常先生共同生活,辱骂.打人.毀家具等各种找茬离婚。随后汪女士直接前往福建长达半月之久。 “我与她微信沟通她也一直出言不逊、言语辱骂我,明显表现出不愿意和我再有任何交往。之后她前后两次到我家中取回物品,甚至还报了警。我们在一起一共相处都没超过一个月,更没有一起正常生活过。”对此,常先生怀疑起了汪女士结婚的目的,而其种种做法也表现了“贪图”原告财产的迹象。 在数次沟通无果的情况下,常先生无奈于2018年4月19日起诉离婚,并提出将其支付的近50万元归还,法院支持离婚,并认为该金额为赠予行为。法院判决了汪女士归还常先生25万元。随后常先生不服此判决,进行了上诉,随后法院驳回了常先生的上诉,维持原判。对于该判决,常先生表示无法接受,将会继续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闪婚闪离,彩礼是否该归还? 近些年来,高彩礼让一些骗婚骗钱的人铤而走险,从而让闪婚闪离有了很大的风险。正是抓住了这一点,很多人将结婚视为快速赚钱的手段之一,二婚女通过婚恋网结交“高质量”男性,后以结婚为目的索要天价彩礼,婚后又各种找茬离婚,欲钻法律空子将彩礼钱收入囊中。 反观本次事件,常先生认为,汪女士在取得财物之后便离开了他。且通过种种实际情况表明,汪女士对婚后共同生活一直逃避,完全不是正常的婚姻关系,那么该赠与行为是否还满足成立条件呢?常先生认为其要求汪女士归还巨款,合理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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