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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李红,是黑河市的一名村医,我救死扶伤,献身于农村医疗事业。多年前我偶然发现当地有药业制造假药,便见义勇为举报了某制药厂两年的制假药的违法犯罪行为,且去到哈尔滨质检处查出的大量假药,如严迪、牛黄清胃丸、六味地黄丸等。不料得罪了坏人,卫生部门和多个单位对我“恨之入骨”,把我从原来上班的医院开除了,他们也不承认我是乡医。在1983年之前和以后的从医生涯里,遭遇不公对待,在职乡医院国家每年都给同职位医生3至4万元工资补贴,只有我没有。
为得到从83年以来用人单位拖欠的工资,我曾多此将此不公平待遇申诉至法院,我拿着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作为证据,法院也不采纳合同上白纸黑字的条款;韩某范,王某琴,韩某吉等三人联合“编造”我是个人诊所,不按合同付我工资!当地的乡医有财政下拨的3至4万元年薪,唯独我是例外,用人单位从83年至今四十年分文不付,“有人”“上下串通”导致我申诉无果,还扬言伤害打压我至我死地。
按照【黑市字1985第120号】政策文件,财政给全市的乡医发放工资,附近的其他村医都享受此待遇,只有我村从83年至今一分钱的工资也没见到,更为离谱的是当时签订的合作医疗协议上写了当地财政提供共3215元给全村村民,作为每人5元钱的合作医疗费,那时侯村上规定不收现金!我们便买回药来开给村民后让其计在账上完事。没想到后来村官讹我说我欠村上流动资金了,倒讹了我一个1887.92元,一个1500元,一个1570元,一个1410元去,我让用人单位倒讹了几千上万元去。
这四十多年来,我兢兢业业,看病最多,救人无数,见义勇为的行为遭报复,当地权势只手遮天,严重打击了我和家人的职业感情,我一直不忍心抛下我爱的医疗事业,也不能放父老乡亲的生命康健于不顾,40年来申诉上访无门只能忍气吞声。现如今ZF给我们提供了这么好的法治环境,我不能再让坏人欺压我们艰苦奋斗的医疗工作者,希望借助广大的社会群众和媒体的力量,引起相关单位和领导的重视,归还我应得的权益,不辜负拥有着满腔正义情怀基层工作者的热烈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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