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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杨玉昌,昆明隆盛兴木业有限公司法人,公司地址在空港经济区大板桥镇。2020年3—5月份,一伙自称是昆明城管的人说我的厂房属于违建,他们在没有出示个人身份证明以及相关政府文件和文书的情况下,将我的企业毁于一旦。他们在拆除的过程中,又砸又偷,企业损失超千万元。
这个事情自发生到现在,已经半年多了,我的损失谁来负责?没人来理会这个事情,好像拆完了就完事了。无奈之下,我在微博上披露了这件事,来进行网络维权。微博发出去以后,引起很多网友关注并留言。但是,半个多月过去了,并没有任何政府主管部门来回应我在网络上的投诉。很多网友认为,昆明城管在这件事上的作为,实际上比江苏南通城管哄抢老汉甘蔗的行为还恶劣。
然而,就是在这样的舆论之下,我本人仍得不到昆明城管的任何的回复,这也是很奇怪的一件事情。更奇怪的是,我在微博上披露这件事的第三天,来了一个自称是文化传媒公司的人(见下图)打电话找到了我。在和我的交谈中,每提及政府和城管的时候,动辄就以“我们”自称,这个“我们”是什么概念?我至今无法得知。这个人,和我交谈的过程中透露了以下的几个观点:一是,我在互联网上披露城管又偷又砸的这个事,是违法的,如果再继续这样做的话,公安可以抓我。我现在对这个说法,就非常的不理解。违法的难道不是又砸又偷的城管吗?怎么变成了受害者呢?这种观点出自一个文化传媒公司的人员,这口气也是很奇怪的呀!第二,就是这个人给我透露的意思是我交点儿钱,他可以在这个事情上给我在网络上宣传和与政府对接,并且给我出示了一份8万块钱的合作协议。这个协议,我看了以后感觉不像是为企业排忧解难的,更像是一个为政府歌功颂德的宣传合同。另外根据这个合同,如果我付8万块钱给他做宣传的话,我咨询了一些律师朋友,他们认为这个有涉嫌“有偿新闻”的嫌疑,实际上就是引诱我违法,所以我拒绝了。第三,这个人跟我谈,根据他的判断,虽然昆明城管又砸又偷,有录像是个事实,但是最后的结果应该是不了了之。
这三个观点非常奇怪,先是恐吓,然后是诱骗犯罪,最后是预测事情的结果,这哪是一个文化传媒公司的人要做的事呀!真是“骑士中的骑士”。我今天在微博里面把这件事情说出来,并把这个人的照片贴上去,实际上就是想表达两个意思。一是,这个人如果真是代表政府来谈判的,那么没必要遮遮掩掩。二是,如果是来警告的,告诉我政府不与处理的话,我也理解。但是如果用这种诱导的方法让我犯罪,找我的把柄,然后欲治我的罪,那我觉得这个做法就太卑鄙了。
这个事情发生之后呢,很多网友也告诉我,实际上在昆明大板桥范围内,像这样遭受野蛮执法的企业不止我这一个,很多企业也面临同样的事情。更可怕的是,有网友透露,实际上到厂里面来进行执法的这些人,表面上穿着制服又砸又偷,其实并不全部是真正的城管。因为在昆明很多地区,包括大板桥地区,执法权已经被承包了出去。当然这个消息无法证实,如果这样的消息是真的,那么我也就理解为什么至今为止没有人来管我们这些事了。因为不管做何解释,这样的行为都是违法违规的,也是目前我们国家在从严整治的行为。实际上,他们比谁都明白!
整个厂房是我一辈子的积蓄和家当,努力奋斗了一辈子,就这样没了,我是心不甘的。我会誓死也要讨个公道。我相信,在党的领导之下,在全面建设法治社会的大环境下,政府会给我一个公平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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