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城管又砸又偷 网友称又是“执法权外包”(转)

[复制链接]

820

主题

7

回帖

54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积分
54
发表于 2021-12-18 09:27: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深圳网广告位招租:点击联系     深圳网广告位招租     深圳网,深圳最好的本地论坛     深圳商铺写字楼二手房     深圳网广告位招租
全民云计算 云主机低至2折
大家好!我是杨玉昌,昆明隆盛兴木业有限公司法人,公司地址在空港经济区大板桥镇。2020年3—5月份,一伙自称是昆明城管的人说我的厂房属于违建,他们在没有出示个人身份证明以及相关政府文件和文书的情况下,将我的企业毁于一旦。他们在拆除的过程中,又砸又偷,企业损失超千万元。
这个事情自发生到现在,已经半年多了,我的损失谁来负责?没人来理会这个事情,好像拆完了就完事了。无奈之下,我在微博上披露了这件事,来进行网络维权。微博发出去以后,引起很多网友关注并留言。但是,半个多月过去了,并没有任何政府主管部门来回应我在网络上的投诉。很多网友认为,昆明城管在这件事上的作为,实际上比江苏南通城管哄抢老汉甘蔗的行为还恶劣。
然而,就是在这样的舆论之下,我本人仍得不到昆明城管的任何的回复,这也是很奇怪的一件事情。更奇怪的是,我在微博上披露这件事的第三天,来了一个自称是文化传媒公司的人(见下图)打电话找到了我。在和我的交谈中,每提及政府和城管的时候,动辄就以“我们”自称,这个“我们”是什么概念?我至今无法得知。这个人,和我交谈的过程中透露了以下的几个观点:一是,我在互联网上披露城管又偷又砸的这个事,是违法的,如果再继续这样做的话,公安可以抓我。我现在对这个说法,就非常的不理解。违法的难道不是又砸又偷的城管吗?怎么变成了受害者呢?这种观点出自一个文化传媒公司的人员,这口气也是很奇怪的呀!第二,就是这个人给我透露的意思是我交点儿钱,他可以在这个事情上给我在网络上宣传和与政府对接,并且给我出示了一份8万块钱的合作协议。这个协议,我看了以后感觉不像是为企业排忧解难的,更像是一个为政府歌功颂德的宣传合同。另外根据这个合同,如果我付8万块钱给他做宣传的话,我咨询了一些律师朋友,他们认为这个有涉嫌“有偿新闻”的嫌疑,实际上就是引诱我违法,所以我拒绝了。第三,这个人跟我谈,根据他的判断,虽然昆明城管又砸又偷,有录像是个事实,但是最后的结果应该是不了了之。
这三个观点非常奇怪,先是恐吓,然后是诱骗犯罪,最后是预测事情的结果,这哪是一个文化传媒公司的人要做的事呀!真是“骑士中的骑士”。我今天在微博里面把这件事情说出来,并把这个人的照片贴上去,实际上就是想表达两个意思。一是,这个人如果真是代表政府来谈判的,那么没必要遮遮掩掩。二是,如果是来警告的,告诉我政府不与处理的话,我也理解。但是如果用这种诱导的方法让我犯罪,找我的把柄,然后欲治我的罪,那我觉得这个做法就太卑鄙了。
这个事情发生之后呢,很多网友也告诉我,实际上在昆明大板桥范围内,像这样遭受野蛮执法的企业不止我这一个,很多企业也面临同样的事情。更可怕的是,有网友透露,实际上到厂里面来进行执法的这些人,表面上穿着制服又砸又偷,其实并不全部是真正的城管。因为在昆明很多地区,包括大板桥地区,执法权已经被承包了出去。当然这个消息无法证实,如果这样的消息是真的,那么我也就理解为什么至今为止没有人来管我们这些事了。因为不管做何解释,这样的行为都是违法违规的,也是目前我们国家在从严整治的行为。实际上,他们比谁都明白!
整个厂房是我一辈子的积蓄和家当,努力奋斗了一辈子,就这样没了,我是心不甘的。我会誓死也要讨个公道。我相信,在党的领导之下,在全面建设法治社会的大环境下,政府会给我一个公平的说法。




免责声明:深圳网不承担任何由内容提供商提供的信息所引起的争议和法律责任! 本文地址:https://www.szaima.com/thread-335669-1-1.html 上一篇: 讯飞翻译笔S11:让你轻松学习无压力 下一篇: 皮肤过敏可以用香妃雪羽衣草修护三件套吗?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提醒:请严格遵守本站规则,禁止广告!否则封号处理!!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2 下一条

深圳网广告位招租
广告位招租
广告位招租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