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网曝:浙江宁波海曙区薛家北路海曙金茂悦9号楼商品房合同纠纷一案真相报道!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1-12-9 17:19: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深圳网广告位招租:点击联系     深圳网广告位招租     深圳网,深圳最好的本地论坛     深圳商铺写字楼二手房     深圳网广告位招租
全民云计算 云主机低至2折
  在“依法治国”的年代里,竟然法官在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合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有商品房合同的约定和鉴定后的鉴定报告,经法院法官审理判决后却成了悬案。

  (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再审申请人) 张晶,为方便叙述,简称:当事人

  (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再审被申请人) 宁波鹰茂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一审宁波市海曙法院民事判决书(2019) 浙0203民初11963号

  2.二审宁波市中级法院民事判决书(2020) 浙02民终4599号

  3.再审浙江省高级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 浙民申781号

  事实清楚的商品房合同纠纷一案,房屋地坪空鼓经法院指定、摇号选定浙江固泰工程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为鉴定单位。2020-8/14日在一审庭审中出示、鉴定结果地坪空鼓率为52.48%不合格,逾期交房计算到2020-8/28日止为575天,只要一审法官在判决中履行双方签订的合同就行。<<合同法>>第一章第八条明确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而法官在“依法治国”的年代里,滥用职权,以权代法,办理人情案、关系案,采用机械司法,玩忽职守,故意违背合同事实依据转移到跟本案无相关的法律来搪塞,这么普通、简单、事实清楚的案子, 经过一审、二审、再审和省高院院长及审判委员会都得不到公平、公正的合理判决。由于法官对本案故意违背合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导致当事人至今二年多房屋尚未交付的原因。法官不按合同规定来判案,那国家还要制定<<合同法>>干什么。下面是三个法官在办案、判案的事实概况;

  1. 一审审判员葛艳君,利用自己的特殊地位和权力,办理人情案、关系案,故意违背合同事实和法律的行为。为采纳鹰茂地产莫名其妙在三日内所得的第二次鉴定报告。第一次已鉴定不合格的空鼓地坪,通过交易后空鼓地坪却成为合格了 ( 注: 2020-8/14日在一审庭审中,法官和鹰茂地产根本没提到空鼓地坪不合格要重新申请鉴定的事,而2020-8/17日的鉴定报告,是鹰茂地产和同家鉴定单位某些人、私自串通交易、非法获取的第二次鉴定报告 )。葛艳君为此报告特召集双方到法院做笔录,她明知这份鉴定报告是在作弊、严重违规,但她不但不阻止,反而强迫当事人认定在笔录上签字,当事人争辩说,此报告鉴定时连最起码的程序、法官和当事人参加到现场都没做到,法律上对此鉴定程序允许吗? 同时,当事人也表示,只要将合同上违约责任赔偿的事处理妥当,有关地坪不合格、当事人以后自己去处理。由于当事人决不签字的原因,葛艳君更加怀恨在心。这么普通事实清楚的商品房合同纠纷案,从立案到判决、在一审法院将需要一年的时间。商品房合同上明确规定,对逾期付款和逾期交房的违约金双方都是对等公平的,都按每日万分之五作赔偿。而一审实际判给当事人不到万分之二,那万分之三判到那里去了(葛艳君故意违背合同事实依据,用租房、租金的方式和各种理由来忽悠、搪塞当事人,强行用权力更改合同中双方约定的违约金,从万分之五降到不到万分之二)。有关违约金赔偿过高,可想而知,这个拖延责任到底是谁所造成的。

  2. 二审审判长朱亚君,当事人在上诉状中各细节经过都写得明白清楚,在庭审中,当事人几次提到按双方买卖商品房签订的合同履行,可朱亚君采用机械司法,办理人情案、关系案,包庇一审法官葛艳君,玩忽职守,明知一审葛艳君对本案判决上故意违背合同事实和法律的行为,但她坚持把一审错误的判决再当作依据来判案,将错就错。

  3、再审审判长杨灵方,当事人在申请书上把事实依据各细节都写得明白清楚,可杨灵方根本不把合同上的事实依据、逾期交付违约责任来分析、审核,也不来电询问,也不庭审,杨灵方采用机械司法,包庇下级二个法官,玩忽职守,对本案裁决三言二句,说什么,原审生效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理程序及实体处理均无不当。简直是胡言乱语,再给当事人用二条跟本案无相关的法律来搪塞,杨灵方作为高级法院审判长,法官职业道德何在,严重损害法治尊严。

  由于一审葛艳君、二审朱亚君和再审杨灵方,在判决和裁定中故意违背合同事实和法律的行为,当事人得不到公正、公平的合理判决。当事人于2021年5月4日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李占国院长、提起院长再审申请,并请求高级法院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再审。直至目前,当事人尚未收到浙江省高级法院来电和回复信息。

  上述内容事实,如有虚假,当事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当事人代理,张剑庆: 133 0667 8018 微信/同号

  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梁祝村

  

  

  

  本帖转自于微博,不负责法律后果:h t t p s ://m.weibo.cn/status/4701319900432423?sourceType=qq&from=10BB095060&wm=9006_2001&featurecode=newtitle

免责声明:深圳网不承担任何由内容提供商提供的信息所引起的争议和法律责任! 本文地址:https://www.szaima.com/thread-335429-1-1.html 上一篇: 大鹏教育开设国画精品直播课,让零基础学画画不再难 下一篇: 社区儿童阅读馆加盟,书果星球怎么样?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提醒:请严格遵守本站规则,禁止广告!否则封号处理!!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2 下一条

深圳网广告位招租
广告位招租
广告位招租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