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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个人不在乎 于 2021-10-8 16:30 编辑
在人们的印象中,“老虎”往往张开血盆大口,吞噬公共资金和资源,而“苍蝇”常常叮点小肉、吃拿卡要。但现在,“苍蝇式腐败”出现了新的类型,就是一些腐败分子虽然级别不高、权力不重,但其贪腐的“能力”不小、“成果”很大。近年来,从“3亿村官”到“百万镇长”“千万园长”,乃至挪用上亿元资金的村会计,都是“小官巨贪”的现实案例。
这些特点归结为一点,就是一些“小官”虽小,但其掌握的权力不小、资源不少,存在不小的寻租空间。如果这些村官把手中的权力用来牟取私利,横行乡里,再加上有相关职能部门的“保护伞”背后撑腰,摇身一变就成了危害一方的“村霸”。
近日,宜宾市珙县王家镇四合村多位村民,就联名举报该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邓友聪,在四合村的林业改制中如“村霸”般以权谋私、强买强砍、垄断经营、获取暴利。把本该属于确权颁证到户的林权证,只确权颁证到社。利用背后权力部门的“保护伞”又把确权颁证到社的林权证紧紧控制在自己手中,索取各社社长及相关人员身份信息,伙同王家镇林业站站长和珙县林业局相关人员非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共谋非法利益,作案时间长达13年之久。
依仗权势肆意欺凌百姓
据四合村五社村民邓杰反映,本应该属于林农长期自有的林木,在林改时只须把林权证颁证到户即可。但是邓友聪为了实施强买、强砍、获取暴利的目的,卡着林权证,只颁证到社。控制林权证后,对每户林农的林木实行分户压价购买。所有购买林木的价格均由邓友聪说了算,根本不许林农们讨价还价,全村共计有1000余亩。(注明:林木属于林农所有,应先颁发林权证到户、再进行分户购买。扣压政策强迫林农进行林木交易已购成犯罪。)
原四合村有村办林场600余亩,在林业改制中本着林随地走的原则已归还各社,村办集体林场已自动解体,不复存在,所有归还各社的林木应属于各社群众共同所有。但邓友聪作为村支书、村主任对此政策闭而不谈,根本不让群众知晓,私自伙同林业站相关人员办理此林木的采伐许可证进行强砍。有群众上前阻止,邓友聪讲:“这是村林场,不关你的事。”
就这样,600余亩大径材的林木全被邓友聪等人恶意的占有了。
“如四合村1社小地名“瓦落石、正坡”两宗地块共有林木100余亩,邓友聪私人就以100万元的价格转给了洛表镇余某某,四合村3社小地名:大草山、凉水井、大扁、清冈湾顶有300余亩;四合村2社有200余亩,在被砍伐数年后的今天仍是一片荒山。”
“邓友聪还强行砍伐四合村5社邓某等7户村民位于小地名:“林场门口”、“马劲子”林木80余亩。经多次交涉无果,无奈之下,几户村民们不得不进行法律维权。法院审理后才认定邓友聪持有的林木采伐许可证是非法行为,此类型在四合村5社就达300余亩,在全村有1000余亩。”
“荒唐的是,就在我们2020年9月向相关政府部门举报期间,邓友聪堂而皇之的又在四合村5社强行非法砍伐邓正雄林木10亩,四合村四社张永端林木10亩。”在笔者调查过程中,一位大姐欲哭无泪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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