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千万资产侵占案被雪藏 背后疑有涉腐“保护伞”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1-9-17 16:01: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深圳网广告位招租:点击联系     深圳网广告位招租     深圳网,深圳最好的本地论坛     深圳商铺写字楼二手房     深圳网广告位招租
全民云计算 云主机低至2折
  近日,一桩由资产侵占案件牵扯出的涉嫌腐败和包庇的“案中案”出现在公众视野面前。原始案件案情并不复杂:辽宁省沈阳市某物流企业高管涉嫌侵吞单位巨额资产,涉案金额达上千万元人民币。但此案由于嫌疑人“手眼通天”,上下运作,竟然在历经两年的办案调查中毫无进展;而且近日,公安机关竟然以非正当理由突然撤案,受害人维权两年的努力成果被瞬间清零!

  眼见一桩涉及千万的侵占案件正被腐败势力包庇,并恐永远难见天日。

  巨额资产侵吞案概述

  赵先生是北京某物流公司的董事长,因为业务扩展的需要,抽调了大量资金在沈阳设立了分公司。赵先生的朋友金某新在当地具有很丰富的人际关系资源,于是赵先生就雇佣他作为分公司的负责人,将沈阳分公司交给其管理。

  平时赵先生自己坐镇北京总部,靠金某新的汇报了解分公司的运营和盈利情况。出于对金某新的信任,从2014年分公司成立至2017年之间一直没有查账。但当总公司准备进行查账时,金某新和负责账目的吴某欣都于2018年1月份未做任何交接,突然离职,随后再也没有音讯。

  经过后续调查得知,金某新在任期间借助职务之便,将分公司账上资金830余万元全部转到自己和亲戚名下进行侵占;又挪用了总公司及分公司资金300余万元,已经涉嫌职务侵占罪和挪用资金罪,涉案金额共计1000万余元。

  报案难,办案更难

  案发后,赵先生于2018年3月向公安机关报案。但是公司经营地经侦部门(开发区经侦大队)与公司注册地经侦部门(苏家屯分局经侦大队)却都因管辖权问题拒绝受理案件。两个部门之间互相推诿、踢皮球,时间竟长达一年多!

  后来赵先生将此情况投诉到上级政府机关,于是经沈阳市经侦支队指定苏家屯区经侦大队受理此案。2019年6月17日,苏家屯经侦大队受理了此案(承办人冯某海警官),经过调查后于2019年11月14日开具了立案告知书。但是奇怪的是,立案后长达6个月的时间内,苏家屯分局经侦大队一直没有对犯罪嫌疑人金某新进行正式的审问,也没有对其采取强制措施,更没有对案件作出任何进一步的结论! 2020年4月26日经侦大队更换了于某警官侦办此案件,但是案件还是没有获得一点进展和结论。办案期间,经侦大队曾两次组织当事人当面质对账目,但是这两次质对又在双方人员都到场的情况下被无故取消了。

  早知道金某新在沈阳关系错综复杂,但是没想到竟然有这么强大的背景。赵先生眼见事情毫无进展,就分别向信访办、苏家屯公安分局警务督查和辽宁省公安厅反应了情况,但是一直没有获得解决。

  为了应对质询,2020年12月14日经侦大队办案警官告诉赵先生“案件已经交给司法会计审计了”,但正常情况下一个月就可以完成的审计,再也没有了下文。

  在此期间,犯罪嫌疑人金某新竟然变本加厉,伪造了两张公司向其本人借款的借条(一张10万元、一张40万元),试图以此来抵冲其侵占的款项。最后还以伪造的证据为基础,向浑南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虚假诉讼。

  侦查两年后竟然突然撤案

  该案件经过近两年的调查,丝毫没有进展及结果。令人不解的是,2021年9月8日沈阳苏家屯分局经侦大队以案件不应由其管辖为由,出具沈公苏(经)撤案字(2021)22号《撤销案件决定书》,将此案做了撤案处理。

  按照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在接到报案后,如果认为存在犯罪事实,但案件并不属于自身管辖,应当在24小时之内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进行处理。而且当初此案是由沈阳市经侦支队按照有关规定指定苏家屯办理的,根本就不可能存在管辖争议!苏家屯经侦大队的撤案明显既不符合相关规定,也不符合常理!

  在二人合作之初,金某新曾经向赵先生炫耀过其经营了数十年的人脉关系网络,其中不乏沈阳当地“公检法”的负责人。据知情人透露,金某新与经侦部门的“关系”同样错综复杂。没想到正是这些“关系”,让赵先生落入了维权无门的绝境。

  通过探听消息,赵先生得知:此案由有关负责人把持,对内传达的“精神”就是不做处理。面对嫌疑人借助其关系网、保护伞的“金身护体”,赵先生几乎无可奈何。在与律师沟通后,赵先生以办案过程中存在“徇私舞弊”、“故意袒护犯罪嫌疑人”、“渎职”的理由,向更上一级监管部门进行举报,并同时求助社会舆论的帮助。

  此案原本为一个情节简单的职务侵占案,现在已经发展为疑似存在贪腐和保护伞行为的“案中案”,沈阳市公安局苏家屯经侦大队在办案过程中有章不循、不守底线、推责放任、推诿扯皮、践踏制度的行为已经严重玷污了法律和制度的威严,破坏了营商环境,也给受害者带来了极大的损失。

  旨在“优化营商环境”的国务院第八次督查巡回督查组也在全国开展工作,该案是破坏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件,理应依法从速办理,以贯彻中央关于营商政策的指示,维护法律和制度的尊严。

  目前,受害者赵先生已经在积极整理证据,并聘请了专业律师团队,准备向省以上的更高一级职能单位投诉维权。赵先生表示将不惜一切代价追责到底。

  请求辽宁省纪律检查委员会、辽宁省监察委员会,加大惩治司法执行领域腐败力度。对于辽宁来说,营商环境是事关全局的发展战略问题。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破坏营商环境、给辽宁形象抹黑的党员干部严肃处理,通报曝光、以儆效尤。

  联系电话:18904048646

  

  

  

  本帖转自于知乎,不负责法律后果:h t t p s : / / z h u a n l a n . z h i h u . c o m /p/411329116?utm_source=wechat_session&utm_medium=social&utm_oi=1310489076588871680&utm_content=group3_article&utm_campaign=shareopn

免责声明:深圳网不承担任何由内容提供商提供的信息所引起的争议和法律责任! 本文地址:https://www.szaima.com/thread-333427-1-1.html 上一篇: 湖南沙漏教育:学员的好口碑是我们探索短视频教育的动力 下一篇: 挂断了"加州来电" 一通"飞碟来电"持续狂响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提醒:请严格遵守本站规则,禁止广告!否则封号处理!!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2 下一条

深圳网广告位招租
广告位招租
广告位招租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