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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提升社会公众金融素养,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营造良好的金融网络环境,北银消费金融公司积极开展金融知识普及的相关活动,切实提升社会公众防范金融风险和正确使用金融服务的意识。
北银消费金融公司向广大消费者深入剖析当前热门金融类诈骗案例,揭露不法分子的诈骗伎俩,用充沛的正能量挤压负能量的生存空间,为广大消费者净化金融生态环境。
违法违规金融广告案例
案例一
不法分子张某通过其自办的某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发布含有“年化收益率最高19%”“30倍活期存款收益”“5倍定期存款收益”“安全低门槛高收益”“抵押+质押有保险”“本地业务100%兑付”等内容的广告,未对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责任承担有合理提示或警示,对未来效果、收益或者与其相关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被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以罚款15万元。
案例二
某不法分子在其自建的理财网站上发布含有“层层过滤,实物抵押0风险”内容的广告,未对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责任承担有合理提示或警示,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且无相关证据证明“实物抵押0风险”,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被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以罚款4万元。
互联网金融广告九大禁止情形
为规范互联网金融广告及以投资理财名义从事金融活动的行为,防范化解潜在风险隐患,原工商总局等十七部门于2016年4月印发了《开展互联网金融广告及以投资理财名义从事金融活动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其中规定了互联网金融广告九大禁止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01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对金融产品或服务未合理提示或警示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承担风险责任的。
02对未来效果、收益或者与其相关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的。
03夸大或者片面宣传金融服务或者金融产品,在未提供客观证据的情况下,对过往业绩作虚假或夸大表述的。
04利用学术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的。
05对投资理财类产品的收益、安全性等情况进行虚假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
06未经有关部门许可,以投资理财、投资咨询、贷款中介、信用担保、典当等名义发布的吸收存款、信用贷款内容的广告或与许可内容不相符的。
07引用不真实、不准确数据和资料的。
08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明令禁止的违法活动内容的。
09宣传提供突破住房信贷政策的金融产品,加大购房杠杆的。
广大金融消费者在参与金融活动时,要提高甄别能力,掌握金融广告的识别要点,防止被违法违规金融广告诱骗。时刻牢记识别金融广告的真实性、合法性的八大要点:
1.核实金融业务资质:金融广告主在投放金融广告前,是否取得相应的金融业务资质,金融广告的内容是否与所取得的金融业务资质在形式和实质上保持一致,如以投资理财、投资咨询、贷款中介、信用担保、典当等名义发布吸收存款、信用贷款内容的广告。
2.辨别“广告”标识:互联网平台上发布的金融广告是否具有可识别性,是否显著标明“广告”。
3.检查风险提示:金融广告是否对金融产品或服务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责任有合理提示或警示,如标明“投资有风险”字样等。
4.是否存在保证性承诺:金融广告是否对金融产品或服务的未来效果、收益或者与其相关的情况违规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
5.是否存在虚假夸大表述:金融广告是否夸大或者片面宣传金融服务或者金融产品,在未提供客观证据的情况下,对过往业绩作虚假或夸大表述。
6.是否存在欺骗误导:金融广告是否对投资理财类产品的收益、安全性等情况进行虚假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7.是否违法包装:金融广告是否违法利用学术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
8.是否违反禁止性规定:金融广告是否违法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明令禁止的违法活动内容。国内虽未出台专门规制金融广告的立法,但对金融领域广告的要求散见于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中。
北银消费金融公司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能进一步提高消费者的风险防范能力,在引导广大群众理性消费的同时,增加消费者对金融行业的认可度。未来,北银消费金融公司也将持续发挥金融知识普及主力军作用,做好线上线下宣传,不断扩大活动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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