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日,深交所向腾邦国际下发监管函,指其在定期报告中存在信息披露不准确情形。
深交所介绍,今年7月10日,腾邦国际披露《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身份信息变更的公告》《关于定期报告的更正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钟百胜于2019年1月4日获得中国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个人身份信息由“中国大陆”变更为“中国香港”。
腾邦国际披露的《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2019年半年度报告》《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2019年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中钟百胜的股东性质披露不准确,应由“境内自然人”更正为“境外自然人”。
深交所指出,腾邦国际在收到实际控制人身份信息变更通知后未及时披露相关公告,定期报告中存在信息披露不准确情形,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1条和《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条、第5.1.1条的规定。深交所要求腾邦国际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除了监管函,腾邦国际控股股东腾邦集团近期(9月8日)还被深交所通报批评。
深交所介绍,2019年2月1日至2020年2月4日,因存放在中信证券融资融券账户的股票触及平仓线及与国海证券的股票质押回购业务发生违约,腾邦集团所持腾邦国际股份被质权人平仓,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2352.87万股,占腾邦国际总股本的3.82%,成交金额15654.42万元。腾邦集团未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披露减持计划公告。
另外在今年4月30日,腾邦国际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存在可能被动减持公司股票的预披露公告》,称上海金融法院就腾邦集团与华金证券股票质押回购业务纠纷作出《民事判决书》,华金证券对腾邦集团持有的1200万股腾邦国际股份拥有质权,腾邦集团所持腾邦国际股份存在可能被动减持的风险。
4月30日至5月25日,腾邦集团所持腾邦国际股份被质权人平仓,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536.05万股,占腾邦国际总股本的0.87%,成交金额1364.49万元。上述减持行为发生日距离减持计划公告披露日不足十五个交易日。
深交所指出,腾邦集团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2.1条和《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的规定。深交所决定,对腾邦集团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