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禁野令”下月起实施

[复制链接]

2896

主题

10

回帖

702

积分

超级版主

Rank: 8Rank: 8

积分
702

官方团队优秀管理

发表于 2020-4-2 10:25: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深圳网广告位招租:点击联系     深圳网广告位招租     深圳网,深圳最好的本地论坛     深圳商铺写字楼二手房     深圳网广告位招租
全民云计算 云主机低至2折
    甲鱼、牛蛙、鹌鹑都被列入可食用动物范围,猫狗等宠物禁食!4月1日,备受坊间关注的《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下称《条例》)正式对外发布。《条例》已在3月31日举行的深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上获表决通过,并将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分别给出了禁食的“黑名单”和“白名单”。其中,禁止食用范围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其他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外,还将“用于科学实验、公众展示、宠物饲养等非食用性利用的动物及其制品”也列入。

    “同时,猫狗作为宠物,与人类建立起比其他动物更为亲近的关系,禁止食用猫狗等宠物是许多发达国家和香港、台湾等地区的通行做法,也是现代人类文明的要求和体现。”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说。

    可食用的动物包括“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所列的猪、牛、羊、驴、兔、鸡、鸭、鹅、鸽、鹌鹑以及该目录所列其他以提供食用为目的饲养的家禽家畜,以及依照法律、法规未禁止食用的水生动物”。而此前农业农村部已确认包括中华鳖、乌龟在内的绝大多数养殖龟类,以及蛙类中的牛蛙和美国青蛙两个引进种可以养殖食用。

    “列出的这10种是深圳市场上主要销售、市民普遍食用的家禽家畜,便于市民更加直观、清楚地知道哪些动物可以食用。”该负责人解释。

免责声明:深圳网不承担任何由内容提供商提供的信息所引起的争议和法律责任! 本文地址:https://www.szaima.com/thread-311742-1-1.html 上一篇: 深圳市光明区与中科院深理工举行签约仪式 下一篇: 深圳推房产中介复工复产 3月二手房成交套数环比升3.8倍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提醒:请严格遵守本站规则,禁止广告!否则封号处理!!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2 下一条

深圳网广告位招租
广告位招租
广告位招租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