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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民政部印发《关于加快建立全国统一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体系的指导意见》,就实施《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GB/T37276—2018),推动建立全国统一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体系作出部署。《指导意见》提出,到2022年基本建立全国统一的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体系。
《指导意见》要求,省级民政部门负责统筹确定本行政区域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组织,或者面向社会公开选定第三方评定组织,合理设定各级评定组织职责权限。地方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组织接受本级民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省级民政部门要制定完善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程序,细化具体标准和评定方法,设定首次评定等级限制和晋级年限要求,明确各评定环节的具体工作时限,全面推进全流程公开。
《人民日报》(2020年01月05日0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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