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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12月19日从国家发改委了解到,自明年1月1日起,往来台湾通行证(电子)收费由每本80元调整为60元。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近日印发通知,为进一步加大降费力度,决定自明年1月1日起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年减轻社会负担约3亿元。
其中,考虑到公安部门对摩托车号牌核发每副由两块调整为一块,包括普通摩托车、轻便摩托车、教练摩托车、使馆摩托车以及领馆摩托车在内的摩托车号牌工本费收费标准由每副70元调整为35元。
往来台湾通行证(电子)收费标准由每本80元调整为60元;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补办)收费标准由每本500元调整为200元。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对降低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绝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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