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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接到云南大理市“洱海天域”业主报料称,“大理市政府准备用十几亿纳税人的钱,拆除95栋联排住宅,建设约3万平米的公园,每平米的成本3万多元。”业主纷纷质疑其“意义何在?”。
突如其来的“拆迁告知”
“2019年9月24日洱海天域小区业主突然接到大理市政府相关部门对‘洱海天域’住宅区房产实施了‘停止交易、停止抵押登记和装修’的通知”,“2019年10月30日,大理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在洱海天域住宅区的物管中心组织部分业主召开座谈会,并告知业主政府拟拆迁洱海天域联排住宅区”,业主李文(化名)对突如其来的通知感到不理解,因为他“刚买了这里的房子没多久,光税就交了40多万元,内部装修就花了上百万元”。
此外,从业主反馈和提供的录音中获悉,之所以要拆迁,是因为大理市政府根据相关规定,准备拆迁洱海天域项目中的95栋联排住宅,用于恢复情人湖公园。
(情人湖原貌)
业主张先生表示,作为大理市的原住居民,一个基本事实是“情人湖”本身不是天然的湖泊,而是村民长期挖泥沙、筑墙、拓土基形成的水塘,90年代初期因建设团山公园进行适当修整而形成的小人工湖。在滨海大道未建之前不通公路,湖与洱海之间有一条2米多宽的小路,因为湖的位置较偏僻,来的人少,但适合情人幽会,所以取名“情人湖”。2003年,云南省政府批复同意大理市政府建设滨海大道,并同意按照道路规划填埋“情人湖”的大部分水域,穿过情人湖,用去情人湖多半面积修建地下排污综合管廊,承担满江、凤仪、海东等地方的“排污主干道”功能。彻底的隔绝了滨海大道南侧建筑物和生活污水、雨水等对洱海的污染。之后,政府将情人湖剩余土地面积填平并进行招拍挂出让。
另据一位熟悉老业主介绍,之所以要拆迁,是以大理州环保局2015年依据1963年军用老地图人工合成的洱海保护区缓冲线来划定,已过五十几年,非常不科学争议极大,把老下关海边二分之一划在内,涉及的范围就不止洱海天域一个小区了. 包括苍洱天籁、苍浪路及名食街、滨海俊园、洱海龙湾小区,洱海国际生态城,大理维笙山海湾酒店等等。2015年才画的线,划线时洱海天域项目已建成了10年。以这条没有任何批准文件且存在极大争议线作为拆迁依据,争议较大。
业主算了一笔账,按照目前的市场价“洱海天域“的房子一套基本上都在1000万元以上,拆95栋建公园,拆迁费用接近10亿元,在加上建设3万平米公园的费用,每平米的成本至少在3万元以上。“大理公园湿地已那么多,新建的1千多亩秀北山森林公园也人烟稀少,干嘛要这么折腾呢,这不是浪费纳税人的钱吗?”业主质疑。
业主张先生表示,洱海边上有很多手续不全的建设工程不去拆,政府为何宁愿花那么多钱拆他们手续全的!真的不理解!!把十多个亿用在扶贫、民生项目上,不但不会引发社会矛盾,更能提高老百姓的幸福指数。
三次听证会“洱海天域”获得合法的“不动产登记证”
据了解,“洱海天域”小区是2004年4月3日,经大理市人民政府批准,大理市国土资源局对建设滨海大道剩余的情人湖畔范围国有土地231亩使用权实行挂牌出让,土地用途为综合用地和住宅用地。2005年5月11日,大理日报刊登《大理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结果公示》,云南中建穗丰置业有限公司竞得情人湖畔范围国有土地231亩土地使用权。洱海天域项目建设正式启动。2005年至2006年期间,分别取得了规划、建设、环保等部门行政许可手续,2006年6月29日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2006年9月1日云南省建设厅将“洱海天域”项目列为“云南省城市生态住宅小区”。
据悉,根据2012年4月19日大理市人民政府关于《大理市洱海天域项目遗留问题处理方案》第三次听证会听证报告显示,洱海天域项目没有违反《风景名胜区条例》,“根据2006年12月1日起施行的《风景名胜区条例》第二十七规定,禁止违反风景名胜区规划,在风景名胜区内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在核心景区内建设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疗养院以及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其他建筑物;已经建设的应当按照风景名胜区规划,逐步迁出”;“洱海天域”项目2004年立项审批时,项目用地不在1993年颁布实施的《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第十条和1987年编制的《大理风景名胜区规划》规定的一级保护区内,2007年《大理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2007-2025》获国务院批准实施后,该项目用地已不再属于风景名胜区,也不属于核心景区。因此,‘洱海天域’项目没有违反国务院2006年12月1日起施行的《风景名胜区条例》的规定”,从而“洱海天域”业主取得了合法的《不动产权证书》,“属于合法不动产”。之后、在土地房屋二级市场中,“洱海天域”房产交易每年为大理市政府纳税几百万元。
“洱海天域”拆迁小组:具体拆迁方案还没有出来
据悉,为了洱海天域项目拆迁,大理市政府成立了跨部门的专案小组。
“政府起初想按违建强拆,后来听说又变了,说行政征收。政府一直没有准确说法,广大业主攒了一生积蓄买的房子,如今夜不能寐”,据小区业主反映,政府去小区物业下发通知,说十一月十五号公示,十二月底之前必须签完补偿协议拆除完毕。
洱海天域业主均表示,“洱海天域”业主热爱大理,不惜耗尽全部积蓄,不惜借钱、贷款购买这小区的房产,只希望在这里安居乐业。请求云南省、大理州、市政府及领导根据《物权法》、新修订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关规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福祉的发展是想,不要轻易做出拆迁家园、得不偿失的决定,能切实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保留我们唯一家园。目前小区的环保设施已经健全,对环境已经做到零污染,为了洱海保护,我们愿意做任何整改事项。但我们大家都坚决反对大理市政府以建设公园的名义征收并拆除我们的合法房产。
据一位姓李的专案小组成员表示,“强拆肯定不可能,因为不动产证都有,属于合法财产,现在就是看以什么样的补偿标准拆,目前具体的方案还在制定中,还没有出来,具体的拆迁方案需要上级单位同意后才能实施”。
此外,据洱海天域业主反映,拆迁公告将在近期张贴, “政府说是十一月十五号公示,十二月底之前必须签完补偿协议拆除完毕”,但是截至目前为止,拆除公告依然没有张贴。对此我们也将持续关注。(深度调查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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