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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国结算)15日发布《结算备付金管理办法(2019年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提出,拟将债券以外的其他证券品种的最低备付金计收比例从20%下调至18%,同时将《办法》适用范围扩大至新三板市场。
中国结算称,结算备付金作为用于完成证券交易及非交易结算的资金,在保障资金交收顺利完成和防范结算风险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中国结算表示,现阶段拟将债券以外的其他证券品种的最低备付金计收比例从20%下调至18%,另外,中国结算可根据结算参与人类别、风险程度、遵守结算纪律等情况,对结算参与人适用差异化的最低结算备付金计收比例,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此外,将《办法》适用范围扩大至新三板市场。从事证券交易场所上市或挂牌的证券、证券投资基金及其它证券类金融产品交易结算业务的结算参与人均应遵守《办法》,人民币特种股票(B股)交易、开放式基金等产品场外申购赎回的结算业务除外。
中国结算还介绍,结合当前结算备付金实际管理情况,对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改,包括调整指定收款账户的备案要求,结算参与人应在本公司预留指定收款账户,用于接收其从资金交收账户汇划的资金。指定收款账户应当是自有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和在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投保基金公司”)备案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且账户名称与结算参与人名称应当一致。
同时对结算备付金交收顺序进行进一步明确,结算参与人结算备付金(冻结部分除外)按以下顺序用于以下项目的资金交收:结算保证金交收;净额担保交收;非担保结算业务交收;其他资金结算业务的交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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