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菉塘上坡塘村官任性剥削他人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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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9-30 16:03: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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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新园街道办菉塘上坡塘村官林某荣涉 嫌 依 仗 权 势,滥 用 职 权,连 哄 带 骗,任 性 削 夺他人土地使用权,引发民愤。

        

  据了解,新园街道菉塘上坡塘村是湛江市霞山区城中村,近年来,随着城中村地皮价值飙升,别有用心的领导者虎视眈眈着村中的集体土地,绞尽脑汁,巧 取 豪 夺村民的土地使用权。


  据村民徐某梅反映,1995年,她的家人在本村水塘后面开垦荒地约1亩,种植桉树,近年,又种植了200棵沉香树与200棵国家级保护红豆杉植物。


  2018年初,村干部林某荣突然对徐某梅说,你开垦的荒地已经承包给别人使用了,赔偿桉树60元/棵给你,自行处理。徐某梅叹言,其种植的按树23年了,直径已经40cm~60cm,凭啥才赔偿60元/棵呢?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2018年8月11日,村干部林某荣纠集多人盗伐掉徐某梅所有的树木。


  事发后,当事人报警110与要求街道解决,但两部门均搪塞,建议到村委会解决。但村干部林某荣坚持赔偿徐某梅桉树款60元/棵,粗略估计110棵,赔偿6600元,徐某梅不同意,时至2019年4月,林某荣连哄带骗徐某梅,赔偿了桉树款66000元。沉香树与红豆杉植物不给予赔偿。


  况且,红豆杉是我国一级珍稀濒危保护植物,同时,被全世界42个有红豆杉的国家称为“国宝”,联合国也明令禁止采伐,是名符其实的“植物大熊猫”。但村官林某荣被利益冲昏头脑,顶风作案,依然砍掉200棵“红豆杉”植物。


  今年,徐某梅在被砍树木的土地上补种了100多棵果树,被他人拔掉一部分,另一部分被挖掘机推平,已报警,尚未处理。

        

  村民五拷问村官林某荣:


  1、村集体土地的承包是否在村中张榜公佈?


  2、村民使用23年的集体土地,为什么没有优先承包权?


  3、地面上的附着物,清理时,是否通知当事人,村民是否知情?


  4、青苗是否清点,村民是否签名确认?


  5、树木砍伐前,是否评估与补偿?


  6、“红豆杉”是国家一级保护植物,谁赋予砍伐权?


  村官是村民的父母官,本应为村民排忧解难,但村官 林 某  荣 涉 嫌 官 商 勾 结,暗 箱 操 作,滥 用 职 权的行为,践踏了国家的法 律法  规,损害了村民的合法权益,应当严惩。(作者:林勇武   陈小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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