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步行街被暴力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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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9-4 17:10: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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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举报信

被害人张学成,72岁,退休工人,系天津市宁河县芦台镇人,1999年经宁河县政府批准在有偿出让给自己的土 地上创建了天津市宁河县芦台步行街,合法经营10年,安置下岗在就业人几百人,并受到天津市劳动局、县劳动局的嘉奖。现举报天津市宁河区土 地整理中心、拆迁办,于2009年7月31日早上由时任宁河县副县长靳宁生,时任宁河县土 地整理中心拆迁办主任宋连起,带领数百警 察、城管、流氓地痞,配有大型挖掘机,依仗黑白两种势力对芦台步行街实施暴力强 占。

1、被害人经营多年的宁河县宇智装饰品商行被捣毁、被强 占,办公室被洗 劫,经营商品被哄抢,将我及我的家人全部净身赶出芦台步行街,暴力拆迁现场由于黑白两种势力的高压态势和摧毁步行街现场,我的妻子孩子经不起这样的打击,妻子当场昏厥至今呆傻,两个孩子遭受精神刺激后患上美尼尔综合症。前后失去工作至今无业,就这样一个本来幸福的家庭被摧毁,我的企业被强 占,商铺的经营商品被变卖被哄抢,我全家被净身赶出芦台步行街十年没得到企业安置,没生活来源,只靠我2480元养老金维持基本生活整整十年。





2、十年间我遭受警 察跟踪、恐吓,遭受黑势力的威胁,手段是夜里砸玻璃,因此我搬了数次住宅,夜里放鸽子带信威胁,夜里打威胁电话,我怕他们,有时早晨出去只有走小胡同不敢走大道,就这样他们会让你估计不到幽灵般的出现在你面前,使你不寒而利,这种软暴力真的受不了了,有一次逼的我逃到赵家园8号楼506打了110求救电话,后怕连累506户主,我又逃到1402朋友家躲了10天没敢回家,楼下的车和人很难分辨是警 察还是黑 社 会,还是流氓地痞。当时的念头是怕他们杀了我,如果我死了,我全家人就更无依无靠了。





3、对受害人签有合法出让合同的土 地,合同执行期限是2044年2月26日到期,未经人民法院判决,强行霸 占和吊销,附吊销证据和公安、执法队、黑 社 会霸 占土 地财产录 像照片。





4、合法私有几千万资产、财产、私营企业经营商品,被宁河区土 地整理中心宁河区拆迁办现场变卖和哄抢,附有哄抢现场的摄 录照片。





5、步行街内四个封闭仓库,三个露天仓库,存有大量库存经营商品,被铲车推倒后哄抢和变卖。附有宁河区执法人员和黑 社 会人用工具砸开步行街办公室及仓库大门的现场照片。






6、所有步行街营业场地的设施:包括暖气片、电缆、电话、灯具、地下地上管道、装饰霓虹灯、牌匾、路灯、铜制凉亭、监 控 设 备、录 像 探 头、配电室及外线等等,全部被变卖哄抢和扣押。




7、天津市宁河区土 地整理中心宁河区折迁办封存扣押的私营企业张学成的财产已近十年,经部分清点核查,部分被扣财产被偷窃,大部分已经腐烂变质、收藏的书籍变成粉末,收藏的酒类像茅厕、收藏品、经营品、办公用品面目全非。附有宁河区土 地整理中心现场封条和扣压财产的腐烂变质照片。




8、暴力拆迁近十年来天津市宁河区土 地整理中心宁河区拆迁办对受害人张学成,霸 占变卖财产不归还,不赔偿,停业损失不补偿哄抢的经营商品和私有财产不追究,至今犯罪嫌疑人仍逍遥法外。

9、天津市宁河区土 地整理中心宁河区拆迁办挑战宪 法,藐视法律的行径如下:

(1)集 结几百公安局、执法队、黑 社 会、抢占土 地和房产,单方吊销房证、地证、强行废除合法的土 地转让合同,自行发布强 占公告;

(2)变卖了受害人的私有财产和私营企业的经营商品;

(3)封存、扣押、霸 占了受害人千万资产;

(4)在暴力拆迁现场一帮歹徒在拆迁办的指使下无视宪 法和法律,致使受害人的私有财产和私营企业的大量经营商品遭到哄抢。

10、天津市宁河县土 地整理中心拆迁办上欺下瞒,上欺骗县政府、县领 导、市政府、市领 导、市纪  委、中纪  委监察部信 访部,国家信 访总局,隐瞒事实真相,使得事实真相至今没有被曝 光,更没有犯罪嫌疑人被绳之以法。利用强大的势力资源通过市宣传部,阻碍了各媒体的曝 光宣传事实真相,被停曝 光的有人民网、人民日报大地社、延吉晨报、天津网路边社、法制晚报、中国商报等等,并利用流 氓地 痞充当其打手。

习 主 席 说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 法和法律的特权,宁河县土 地整理中心宁河县拆迁办却置若罔闻,十年来坚持违 法不纠正。被害人手拿着宪 法和法律上 访十年而结果是地方政府利用各种手段和人脉关系使得被害人的被害真相至今没能重见天日。特此实名举报。

举报人受害人:张学成  

手机:13902130517   

2019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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