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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明确“创新完善、探索推广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体制机制”,令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简称“深汕合作区”)上下备受鼓舞,精神振奋。
今年以来,深汕合作区全面加速新城各项事业与深圳一体化发展。深圳市委组织部按照主题教育精神,根据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党建的部署要求,以实施“1+4+6”党群服务中心结对共建为抓手,强化对合作区基层党建工作的领导、指导和帮助,积极推动合作区加快构建以人民为中心的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体系。合作区按照上级精神和部署,推进深汕全域基层党建“标准+”建设,努力培育和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基层党建标准化“深汕样本”,不断创新完善合作区基层党建工作机制,为合作区的探索实践提供坚强有力的党建引领和组织保障。
108个党组织、2519名党员组织关系实现整建制转入深圳
党群服务中心是基层党组织服务和联系党员群众的重要平台,是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的有效渠道。
早前,深汕合作区一份摸底调查资料显示,全区基层党群服务中心普遍存在场地狭窄、设备简陋、活动较少且形式单一等现象,由于种种客观原因,基层党群服务工作十分落后和薄弱。
2018年底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党工委和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正式揭牌以来,全区高度重视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党工委书记产耀东多次听取相关工作汇报,并通过实地调研等形式研究部署全区基层党建工作。
体制机制调整后的半年时间里,全区已顺利完成“四镇一场”党组织及党员组织关系的划转,实现108个党组织、2519名党员组织关系从汕尾市委整建制转入深圳市委;并召开了区直属机关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区直属机关党委领导班子9名成员;目前,区直属机关下属已拥有20个党总支、党支部。区级工、青、妇等组织也在深圳上级部门指导下全面加快建立健全和开展工作。
市、区结对共建11个深圳标准党群服务中心
为强化党建引领和区域联动,2019年5月,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向全市各区委组织部(新区组织人事局)下发了《关于做好深汕特别合作区“1+4+6”党群服务中心结对共建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明确深汕合作区内将有11个党群服务中心是由市委组织部和各兄弟(新)区结对共建的。“1+4+6”的概念即:市委组织部结对共建1个区级党群服务中心,同时,合作区共4个镇级党群服务中心,分别由福田区、南山区、宝安区、龙岗区结对共建,罗湖区、盐田区、龙华区、坪山区、光明区、大鹏新区分别结对共建6个村级党群服务中心(从合作区39个村、社区中选取)。
《通知》要求,各区组织人事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谋划推动,落实专人全程指导对接,充分发挥自身资源优势,推广应用党群服务中心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深汕合作区各单位要结合当地实际优化功能设置,整合党建、政务和社会服务等各种资源,打造党员和群众的共同园地,为党员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按照《通知》要求,这11个党群服务中心要力争2019年底前动工,并在2020年“七一”前全面建成并投入使用。
今年6月,深圳市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率队赴深汕合作区推动基层党建工作时表示,深汕合作区已成为深圳第“10+1”区,加强该区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是深圳全面负责建设管理这片新区域的应有之义,我们有信心、也有能力推动深汕合作区基层党建工作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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