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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3月22日首批科创板受理企业披露至今,在短短一个半月的时间里,上交所科创板受理的企业达到100家,科创板进入申报企业的"百家时代"。
虽然科创板企业的上市申请络绎不绝,但从实际操作层面看,根据科创板业务规则,虽然这100企业已经拿到了申报获受理的"准 考 证",但这仅仅是上市的第一步。
至善基金认为,与科创板试点更加密切相关的还有配套立法工作的推进。4月23日,证券法修订草案提请全国人 大常 委会第三次审议,在草案三审稿中的第二章《证券发行》中增加一节《科创板注册制的特别规定》,用来对科创板试点股票发行注册制作出规定。
作为一项关键的制度创新,注册制落地需要底层的法律制度构建。注册制的核心是信息披露,将信披真实性给发行人与中介机构把关,进而将新股定价权力真正还给市场和投资者,特点是"易进易出"。而现有的法律法规无法适应注册制需要,也无法给监管执法提供法律遵循的依据。
至善基金认为,证券法草案三审稿的修订通过,不但使科创板的注册制改革在证券法层面找到立法依据,也将对促进资本市场改革和健康发展带来长远意义,使科创板真正成为国家核心科技战略的助推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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