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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湛江开发区: 一村官涉嫌侵吞集体财产(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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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湛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简街道南坑村社长吴信均与村委会书记吴信民及村长吴贤钦沆瀣一气,滥用职权,以权谋私,职务侵占,账务不公开,侵吞集体资产等违法乱纪问题,坑害村民的切身利益,村民怨声载道,但敢怒不敢言。
兄 弟 俩 同 在 村 中 任 职南坑村社长是吴信均,他的胞弟吴信民是东南村委会书记、主任。根据《村委会选举法》规定:村民委员会组织实行近亲属回避原则,配偶双方及近亲属不得同时在同一村任职。兄弟俩同在村中任职,他们并没有互相监督,而是包庇、纵容,乃至合污同流地侵吞集体财产。
一、滥用职权。村长本是村民的父母官,本该为村民谋福利,但村长吴贤钦不管村民的死活,贪得无厌,丧尽良心,伙同社长吴信均把全村人的财产占为己有。1、2014年,村长吴贤钦没有经过村民代表,擅自发包45亩坡地,承包期10年,承包金35万元。经村民揭发,吴贤钦伙合社长吴信均更改合同为3年,租金10万元,但租金去向不明。2、村委干部没有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发包海滩涂。3、推毁耕地,破坏防护林与避风塘,私包30多亩土地他人,建设造船厂。4、村民毁坏潭铺湾耕地,建设大型猪栏,没有设置排污措施,污染严重,臭气熏天,村民怨声载道。
二、帐务不公开。村长吴贤钦自2011年以来,帐务从未公开。村中每年一百多万元的收入,去向不明。三、以权谋私。1、南坑村原有耕地100多亩,国家从2004年起,发放农田补贴款,至今,村民们还没有拿到一分文农田补贴款,村委干部中饱私囊。2、村中建设文化楼亭,公开招标的价格为248000元,但支付了60万元,村委干部虚报假报,贪桩枉法。3、村中的自来水业务是集体财产,却从来没有公布收支情况(收外来人口1000元~2000元不等的报装费),从中牟利。4、村委干部私卖南坑自来水旁边3座宅基地,每座15万元,所得款去向不明。四、职务侵占。1、林场退回80亩土地,村委干部任意划配,去向不明。2、海滩涂承包金100多万元/年,去向不明。3、卖海滩办旅游区,实700多万元,但只交500多万元回集体,侵占200多万元。以上违法乱纪的现象,涉及金额之大,危害村民之深,希望相关部门引起高度重视,严惩侵吞集体财产的涉黑涉恶势力,维护好村民们的合法权益。(作者:吴锐 陈小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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