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建学校或将配建教工宿舍,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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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26 23:45: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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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缓解深圳中小学学位日益紧缺的矛盾,近日,深圳市教育局官网发布《关于进一步提高深圳市中小学校规划设计建设质量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合理规划、科学统筹,积极扩大中小学学位供给。

    《指导意见》根据深圳市新改扩建学校建设的目标定位,对新改扩建学校的校园风貌、提高土地利用率、地下停车设施配置、学生活动空间、教育教学功能场所、运动场地、教师宿舍、公共配套设施、建设安全校园、绿色智慧校园建设、设备设施配置、学校周边配套建设等十二项基本要素提出设计建设要求。值得一提的是,该意见提出有条件的学校,建设中可配建教职工宿舍。

    “上天下地”只为提供更多教学空间

    现行《中小学校设计规范》规定,“各类小学的主要教学用房不应设在四层以上,各类中学的主要教学用房不应设在五层”。由于我市学校用地资源紧缺,各区均在“上天入地”建设学校,《指导意见》对“主要教学用房”的定义予以解释明确——仅对普通教室设置作出限制。换而言之,今后新改扩建的学校,可以打破小学4层、中学5层的限制。超过这个标准,可以建实验室、行政办公室等非普通教室。

    此外,《指导意见》中提出用地紧张的学校,在满足通风、采光、消防等要求的前提下,可利用地下空间或半地下空间设置体育场馆、多功能厅、图书馆、餐厅等教学生活用房,以节约用地,为学生提供更多地面活动空间。

    跑道等校园环境执行最严格标准

    目前,新改扩建和二次装修校舍的空气质量问题已引起市政府和舆情的高度关注,为确保师生身体健康,结合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和市领导批示意见,《指导意见》中增加了校舍空气质量安全监管相关内容,要求新改扩建校舍必须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二次装修改造校舍(包括新增教学、办公、生活等家俱设备校舍)必须留有足够的通风稳定期,符合GB/T18883-200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对于家长关心的跑道质量,《指导意见》明确,学校合成材料运动场地建设按照国家标准《中小学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GB36246-2018)和深圳标准《合成材料运动场地面层质量控制标准》(SJG29-2016)最严格参数标准执行。

    学校建设可配建教职工宿舍


    据悉,现行的中小学校建设标准规定了教职工值班用房标准,但未有教师宿舍配建标准。而作为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人才,教师的生活保障是深圳教育事业发展的前提。为利于引进高素质教师人才,《指导意见》根据《关于研究教育领域公共基础设施质量提升工作的会议纪要》精神,提出高中学校新改扩建项目可结合学校规模、用地、位置等情况,适当配建一定比例的教工宿舍;有条件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改扩建项目,可在不挤占教育资源、保证正常教学需要的前提下,配建少量教工宿舍;教工宿舍仅供教职员工周转租住,不转移产权,宿舍项目纳入全市住房保障规划,纳入安居工程实施计划。

    征集意见至12月28日下午6点截止,如对《指导意见》有想法或建议对市民,可将注明需要修改的具体条款用文字表述,并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一并发送到szxxjs@sz.edu.cn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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