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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办一张网络餐饮许可证,需要20天,现在一般只需要10天,最快的2天也可搞定。”在昨日的食安发布会上,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食药准入处处长马麟泳对记者宣布说。这是该委进一步贯彻落实行政审批体制改革要求,推进落实食品经营许可“放管服”改革,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净化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推出的改革举措。
据悉,近几年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网络订餐逐渐成为市民餐饮消费的新模式,其食品安全受到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当前,网络订餐存在第三方平台入网审核不严、餐饮服务提供者无证经营或超范围经营等问题,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状况不容乐观。
为此,该委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从11月29日起,在全市启动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食品经营许可“网络经营”提速提效“百日”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百日”专项行动),通过集中力量、主动服务、创新方式,帮扶并指导我市餐饮服务经营者依法取得“网络经营”项目。同时,加大网络餐饮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无证或超范围从事“网络经营”的餐饮服务违法行为,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保障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其具体做法是:
一是对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已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服务经营者,增加“网络经营”项目时,无需现场核查,采取“集中宣贯、现场办公、批量处理、送证上门”等方式,监督指导其依法取得“网络经营”资质。
二是对经营场所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适用“申请人承诺制”、免予现场核查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微小餐饮单位”,增加“网络经营”项目时,采取“集中宣贯、现场办公、批量处理”等方式,现场核查并送证上门。
三是对新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服务经营者,主动提醒,指导其可在许可申请书中填报主体业态“网络经营”项目。
四是无实体门店经营的网络食品经营者,不得申请所有食品制售项目以及散装熟食销售。禁止餐饮服务提供者在网络上异地销售真空形式包装的散装熟食等食品。
截至12月11日,该委已开展集中宣贯147场次,印制6万份食品网络经营宣传彩报,出动许可审查人员8302人次,检查从事“网络经营”的餐饮服务单位5774家次,指导新增取得“网络经营”项目的餐饮服务单位3631家,已送证上门52张,对存在违法行为的餐饮服务单位立案40宗。全市已有31769家餐饮服务单位取得“网络经营”许可,占我市餐饮服务单位总数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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