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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规土委发布《深圳市城中村(旧村)总体规划(2018~2025)》(征求意见稿),针对深圳城中村居住用地划定了综合整治分区范围。《规划》将会主要影响哪些方面?对此,记者采访了多位业内专家。有专家表示,《规划》有利于形成多元化的住房类型,科学经营城市存量土地,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
综合整治分区用地不得纳入更新计划
此次《规划》主要是对全市城中村居住用地进行综合整治分区划定。《规划》明确,除法定规划确定的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或城市公共利益项目的用地、清退用地及法律法规要求予以拆除的用地外,综合整治分区内的用地不得纳入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土地整备计划及棚户区改造计划。
《规划》指出,规范引导各区在综合整治分区内有序推进城中村住房规模化统租改造,满足条件的可纳入政策性住房保障体系。经政府统租后实施综合整治类更新的城中村居住用房全部纳入政策性住房保障体系,进行统筹管理。
此外,《规划》鼓励市场主体参与城中村综合整治类更新,由政府制定相关规则规范市场行为,实施过程中加强政府监督和规划统筹;强化城中村综合整治质量把关;由各区政府负责牵头制定相关规定,出台扶持资金,对综合整治分区内由政府主导实施的综合整治类等更新工作进行资金支持。
可加速推动已立项城市更新项目
“在这开店生活好几年,亲眼目睹了这里的变化。电线整齐了、垃圾变少了、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城中村综合整治让我们在这里做生意和生活都更安心。”记者走访时,龙华一城中村店铺老板王先生说。
同样住在城中村,从事房地产销售工作的许先生告诉记者,他来深工作已有两年,当时和同事一起,选择离公司较近的城中村租了一间双人房,分摊租金,压力不算太大。“这两年,明显感觉居住环境大有提升,街道更加干净整洁。以后城中村环境、设施等方面都会越来越完善,可以说,这给租住在城中村的我们吃了一颗‘定心丸’。”
对此《规划》,记者也采访了多位业内专家。深圳鼎鸿发展顾问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规划》的出台有其必然性和紧迫性。从目前城市发展的规律和角度看,一是有利于形成多元化的住房类型。二是城中村总体规划锁定的综合整治分区范围,其中绝大部分在当前不具备改造条件,或因合法比例不足、或因前几年的违法抢建造成较高的容积率拆迁难度大无法推进、或位于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或因其他种种历史原因无法满足申报条件。但这部分城中村又存在各种安全隐患,在新发展理念下这部分城中村亟需综合整治,消除安全隐患,进入城市住房保障体系。三是可加速推动已立项城市更新项目。
RET睿意德华南区域总经理陈耀华认为,目前,深圳人口红利趋势仍在继续,作为粤港澳大湾区的核心城市,深圳需要发挥出对人群形成长效吸引的聚集效应,即通过改造给人们带来美好生活。因此,在城市规划的思考上不应过于功利,文化形态与人口结构也不应过于单一,相信《规划》能够在有效节约用地与合理利用城市功能之间寻找一个平衡点。
建纬(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贺倩明分析称,拆除重建类的城市更新项目的空间势必会受综合整治及土地整备利益统筹两种模式的推广而压缩,城中村内由拆除重建而释放出的商业和住宅的供应量将减少。从另一个层面而言,未来城中村城市更新中,拆除重建的新项目将越来越少,供应减少,对已经立项的项目而言将是一大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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