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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8日,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检.察院会同彭山区林业局责令行为人高某某在彭溪街道前程路“生态补种复绿基地”进行了补植复绿。
彭山区凤鸣街道高某某于2017年3月在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也未得到林木所有人同意的情况下,私自砍伐了成乐高速路彭山段的行道树21株。2018年7月,高某某以涉.嫌盗伐林木罪被移送起.诉。虽然高某某的行为受到了刑.事处罚,但由于彭山区当时没有“生态补植复绿基地”,生态环境仍处于被破坏的状态。
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讲话精神,今年7月以来,眉山市彭山区林业局多次会同眉山市彭山区检.察院协商建立生态复绿基地,最终在城区新建道路和岷江东岸国有林地建立了“生态补种复绿基地”,坚持“谁破坏、谁修复;谁乱伐、谁补植”的原则,责令违.法行为人限期实施补种本土树木,修复生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和林业执法部门职能优势,以达到“教育一批人、恢复一片林”还寿乡“绿水青山”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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