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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地税合并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再加上金三系统实施,添加了CRS反避税系统,于是那些当年不按标准缴纳社保的企业成本一定会造成不小的影响,而新个税法的实施,对企业来说可能会进一步增加负担。
这时候就有一个难题摆在财务人员面前,作为财务人员,如何才能在合法合规的情况下,为公司赢得最大利润,这是难题。畅捷通好会计从员工的补贴福利费的个人所得税前扣除解说一下,财务人员应该怎样处理各种补贴的问题。
我们都知道,很多企业都有各种各样的补贴,这些补贴都是在正常的工资薪金外的,有时候这些补贴、津贴、补助也有不少的钱,对于这些福利性补助处理不好的话,也会给企业造成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从规定中看,根据《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文件规定: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
而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中规定: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的福利性补贴,符合规定的,可作为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畅捷通好会计发现,这两个文件都表明,无论是交通补贴、通讯补贴,还是其他任何一种补贴补助,只要同工资薪金一起发放,并在工资薪金制度中做了规定,均应在会计处理和纳税处理上按照工资薪金处理,自然在个税上也是按照工资薪金当月合并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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