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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拟出台道路客运驾驶员诚信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将于11月8日举行相关听证会。市交委9月28日发布“关于举行深圳市道路客运驾驶员诚信评价管理重大行政决策及立法听证会的公告”,公开征集11名听证代表。
公告称,为加强道路客运驾驶员动态监管,推进道路客运驾驶员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引导道路客运驾驶员安全生产、依法从业、诚实守信、优质服务,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办法(试行)》、《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评价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深圳市实际,深圳市拟出台深圳市道路客运驾驶员诚信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为保障社会各界、广大市民以及道路客运行业相关人员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更好地监督、完善本规范性文件的公平、公正及实用性,市交委将组织听证会,听证内容为深圳市道路客运驾驶员诚信评价管理重大行政决策及立法事项,重点围绕考核与奖惩机制、诚信评价原则、评价指标及分值、结果运用等内容开展听证。
听证会时间为11月8日下午14:30-18:00。听证会设听证参加人11名,包括市民代表5名、道路客运驾驶员代表3名、道路客运企业代表2名、道路客运行业协会代表1名,采取自愿报名的方式产生。报名者可以到市交委官网下载报名表格并按指引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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