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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在医 院加护病房遇到的一件比较让人不能接受的事情。我们的客人,宝宝出生的时候,发现有稍微的感染。医 院比较谨慎,让孩子进加护病房,做抗生素治疗。新生儿最怕的就是病毒感染,这是最危险的。之前有过一位客户双胞胎早产,其中一个宝宝病毒感染,就是找不出感染的病毒,用了各种抗生素。这个病毒在体内到处转移,一会转移到胃,一会到血液里,最后还是没保住,这是最可怕的。万幸的是,这位宝宝感染的病毒被查出来了,找到了原因,用药三天也就没问题,就可以出院了。
我们和加护病房的护士接触比较多,护士一直问我们宝宝的爸爸在哪里,我们解释说客人的老公先回国了,只有妈妈在。后来跟护士熟悉以后,她告诉我们,之前她们接待了两个病例,一个是单胎宝宝,出生的时候就有问题,宝宝的父母直接放弃孩子不要了,一直没有来美国,后来美国政府介入,让美国家庭领养这个孩子;第二个案例是一对双胞胎,26周早产,在医 院住了3个月,父母也是表示孩子如果不好,就不要了。孩子在加护病房住3个月期间父母没有来医 院,没有任何一个人来看望这个孩子,都是护士在照顾孩子。大家可能会想,三个月这么高的医疗费谁来负责?美国医生会治疗这个孩子吗?这就是美国不一样的地方,医生先救孩子,孩子是一条生命,医 院不会先去关注钱的问题,哪怕找不到人付钱。像这个案例,医 院找不到人,连看孩子的人都没有,那怎么办?医 院继续救治和照顾这个孩子,这是美国的一个规定,除非这个孩子在这个医 院治不好,可以转医 院,如果可以治疗的话,不能转,费用医 院自己承担,这个可以算亏空,收不到这笔钱,比如说三个月的医疗费至少100多万美元,收不进来怎么办?可以申请抵税等,医 院有自己的一套做法,但是必须要照顾这个孩子。
如果这件事上了美国新闻,说中国客人不要美国出生的宝宝了,影响是非常差的。现在这对双胞胎问题,加州政府已经委托律师,打算介入这件事情。我们之前也亲自接待过这样的案件,双胞胎宝宝26周,在加护病房住了三个月,其中有一个宝宝没有保住。当初,客人的第一反映是不要孩子,这是他们的第一反映,也很正常,因为这是很难接受的,一开始我们就帮客人负责处理这件事情。从职业道德的角度看,应该站在客人的角度,帮客人想办法,所以我们第一时间也想到了不要这个孩子。但是在处理的过程中,发现其实没必要极端,不需要走极端的做法。客人期间来了一次,看了孩子就回国了,后面全权委托我们处理,这个孩子也是在医 院里待了三个月,都是我们去看望这个孩子,和医生沟通。这对双胞胎其中一个是被病毒感染了,转到另外一家更高级的医 院做心脏手术,也不成功,后来病毒转移到肚子里,孩子吃不下东西,一吃就吐,就给他动手术。医生开刀后发现孩子的肠子已经烂掉了,没有办法,只能放弃治疗,这个宝宝就这样走了。我们当时的想法很简单,孩子走了让医 院处理一下就好了。但是,在美国不一样,孩子是一个生命,需要联系专门的公司来处理孩子遗体、火化、道别仪式,还要找墓地!这些事情我们也没有跟客人多讲,都是我们亲自处理。另外的宝宝怎么办?这个宝宝后来长得很健康,出院后呆在我们家里,孩子妈妈还是不敢要,她让我们建议怎么处理?后来我们咨询了很多律师,找了一个办法,就是这个宝宝先带到我们家来养,因为出院的时候才刚足月,我们先养三个月看看这个孩子到底如何,然后再决定下一步。这个孩子在我们家养了半年,特别健康,也跟强壮。客人也是经常跟我通话、视频,还是担心孩子的智力问题。现在孩子身体状况很好,但是不知道智力如何,这个确实很难判断,根据我们的观察,孩子没有任何的问题。我们把这个情况跟客人反映,客人也就慢慢地从心理上接受了这个孩子,最后客人过来把孩子抱回家了。如果客人不要这个宝宝,怎么处理?其实完全不需要像我们前面讲的那两个案例,不要孩子了,就不来了,断绝联系,玩消失了,这种极端的做法没有任何好处,对我们华人的形象没有好处,对他们将来在美国也没有好处。完全不需要这么极端。即使发生了这样问题,如果这个孩子不想要了,还是有办法的,可以走常规的渠道,让美国人领养这个孩子,这都没问题,不需要用这么极端的办法。美国还是很人性化的,就是假设这个孩子发生了问题,不想要了,不能把孩子扔在医 院不管,人不来了。完全可以走合法的渠道,这个孩子就可以合法地让美国家庭领养。前面两个宝宝在加护病房遇到的极端案例出现的问题是在哪里呢?主要是没有人帮客人,那只有一条路,逃掉不管。当我们听了这些案例后,觉得没必要那样走极端。
美国代.孕的风险评估一定要做好,特别是双胞胎。如果早产,有没有承担这个风险的能力,如果没有那就老老实实要单胎。关于出生的时候宝宝出现问题,其实在美国产检的时候都可以把好关的,产检的每一个环节都要注意,尽量把细节做好,保证孩子的健康,有问题,早一点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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