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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易通商务吕生 于 2018-9-17 17:00 编辑 ]\n\n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市政府令 273号)和《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发〔2016〕9号),经我市人力资源部门引进的应届毕业生、在职人才和归国留学人员符合条件的,可以享受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或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
☆ 市局补贴明细:
要求:1、具有本市户籍;
2、未享受我市住房保障政策;
3、在深圳缴纳了社会保险条件
:1、全日制本科学历以上,非全日制本科补贴减半。(归国留学人员无全日制学历要求)
2、应届毕业生和归国留学人员无年龄限制
3、本科,30周岁以下,引进审核文件签发之日起一年内15000。硕士,35周岁以下领25000。博士,40周岁以下领30000。在市局补贴的基础上,各区就一些拟引进人员额外有区级补贴!
☆ 区局补贴明细:
一、福田区:深圳户口,福田劳动关系,福田3个月以上社保硕士学历,可领区补贴12500。博士领15000。
二、宝安区:深圳户口,宝安区3年以上劳动合同,宝安区社保本科15000,硕士领25000,博士领30000。
三、龙华区: 深圳户口,龙华区1年以上劳动合同,龙华区6个月以上社保缴纳记录本科15000,硕士25000,博士30000。
四、盐田区:盐田区户口,盐田区社保,盐田区劳动关系本科15000,硕士25000,博士30000.
五、龙岗区:龙岗户口,龙岗6个月以上社保本科15000,硕士25000,博士30000。备注:留学生同学位补贴数额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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