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土地规划监察局原副局长因受贿获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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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9-11 23:17: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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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宝安法院消息显示,9月6日宝安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宝安区土地规划监察局原副局长关某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一案,关某一审获刑3年,并被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今年6月宝安区纪委监委发布的消息显示,宝安区土地规划监察局原副局长关俭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经宝安区委批准,宝安区纪委监委对区土地规划监察局原副局长关俭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经查,关俭利用职权刻意降低对石岩街道水田石场搅拌站违建的监督检查力度,向石岩街道执法队“打招呼”阻挠正常执法活动,造成严重后果,并收受该违建业主所送现金和贵重物品;还利用职务便利,多次为其他多名违建业主谋取利益,并收受其所送现金,涉嫌滥用职权、受贿犯罪。

  今年8月,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称,经该院指定,宝安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依法对深圳市宝安区土地规划监察局原副局长关俭(副处级)提起公诉。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关俭在担任宝安区土地规划监察局副局长期间,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干预下级执法部门正常履职,并怠于行使应尽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应当以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关俭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合计人民币299490元、港币6000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资料显示,关俭1966年9月生,黑龙江省海林市人,大学本科学历,1991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10月入伍,历任战士、工程兵工程学院学员、排长、正连职干事、副营职干事、技术9级助理经济师、技术8级助理经济师、技术8级经济师、技术7级经济师;2015年3月转业安置,历任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副调研员、航城街道副调研员;2017年2月任宝安区土地规划监察局副局长(副处级)。

  据了解,这一案件也是宝安区监察委员会成立以后办结并移送起诉的第一宗案件,由宝安法院院长马文权担任审判长开庭审理,宝安检察院检察长詹先见作为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

  法院查明,被告人关某在担任宝安区土地规划监察局副局长期间,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干预下级执法部门正常履职,并怠于行使应尽职责,导致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水田社区石场路63号混泥土搅拌站发生坍塌事故,造成人员2死3伤(经鉴定,3人为轻伤),且关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人民币299490元、港币6000元。

  宝安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关某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滥用职权罪。关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

  结合被告人关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滥用职权的犯罪事实,且能积极退缴全部赃款的情况,宝安法院当庭宣判被告人关某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已退缴赃款人民币262166元上缴国库,随案移送3L茅台酒一瓶、700ml人头马路易十三干邑白兰地一瓶、iphoneX手机一部,均予以没收并上缴国库。

  公开宣判后,被告人关某当庭表示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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