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网
社区
聚焦深圳
深圳家园
群组
手机版
开启辅助访问
请登录
立即注册
快捷导航
门户
房产
家居
汽车
财经
健康
美食
活动
母婴
旅游
教育
信息
求职
房屋租售
生活服务
家居
二手信息
广告发布
社区
深圳新闻
灌水
交友
女人
照片
宠物
娱乐
深圳杂谈
影视
婚嫁
玩乐
商务
团购
兴趣
用户名:
忘记密码?
密 码:
下次自动登录
QQ帐号登录
微博帐号登录
请
登录
后使用快捷导航
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
深圳论坛
»
深圳论坛
›
深圳门户
›
乐游深圳
›
碧潭幽谷--金佛山的“桃花源”,诗意与适意皆在此地
最新回复
返回列表
碧潭幽谷--金佛山的“桃花源”,诗意与适意皆在此地
[复制链接]
胖女王啊
胖女王啊
当前离线
积分
39
窥视卡
雷达卡
169
主题
2
回帖
39
积分
新手上路
新手上路, 积分 39, 距离下一级还需 161 积分
新手上路, 积分 39, 距离下一级还需 161 积分
积分
39
发私信
发表于 2018-8-22 08:36:14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深圳网广告位招租:点击联系
深圳网广告位招租
深圳网,深圳最好的本地论坛
深圳商铺写字楼二手房
深圳网广告位招租
碧潭幽谷景区位于金佛山国家风景名胜区西部,是溪口峡谷型生态旅游景区,分为幽谷听泉、石崖意禅、归去来园、绝壁览胜、地质奇观五个体验段。景区峡谷长3.5千米,植被葱茏,森林覆盖率达96%,区域气候的特殊性让碧潭幽谷景区盛夏再无酷暑,在最热的季节,这里的平均气温不会超过20℃,是理想的避暑胜地。
进入峡谷前,会经过一片小林子,两侧挂满了各式各样的小风铃,随风轻轻摇曳,发出清脆悦耳的声响,听着让人觉得心情都变得愉悦了。
漫步峡谷中,感受空气里充沛的负氧离子,好像做了一次洗肺森林SPA,除去了大城市带来的烦躁与污浊,静下心来,呼吸着干净又混合着花草清新的空气,映入眼帘的是满目苍翠,青山绿水。
经过小石桥时,能听到潺潺流水声,一路上潭池密布,溪流如青丝罗带,轻盈地在峰峦幽谷间回环跌落。碧潭幽谷果然无愧于“碧”这个字,湖泊碧绿澄澈,宛如一块巨大的翡翠,在阳光下闪耀着翠绿的光泽,突然想起小时候很喜欢玩石子打水漂的游戏,可在碧潭面前居然不忍心扔石子,怕溅起的涟漪破坏了这份安静与美好。
穿过小拱桥,走进幽深的山谷里,光线一下子暗淡了不少,在回首看去,阳光都被阻隔在了山谷之外,从这里开始便进入了比较幽深的山谷,真切感受到了“幽”这个字。四周静谧无声,只有流水冲刷着落石的声音在山谷回荡着,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碧潭幽谷内有一段路是原生态的猴区,生活着一圈满山窜的猴子,听说猴子是与人最为相似的动物,很有灵性,对于这些可爱的小动物,我一直是很喜欢的。调皮的小猴子们看到有人出现,兴奋得上蹿下跳,有的在树干上手舞足蹈看着我们,有的躲在树叶后偷偷观察我们的一举一动,最可爱的是刚出生的小猴子,依偎在妈妈怀里,超级萌啊!
晚上的碧潭幽谷也别有一番美景,金佛山得天独厚的地理环境,是适合萤火虫生长繁殖的好地方,因此,夏日的夜晚,一闪一闪的萤火虫便成了点缀山谷最美的星星。遗憾的是因为晚上手机没电了,没能拍出好看的照片,不过有些美景只需要看一眼,便会一直记在心里的。
如果说这世间真的有什么世外桃源,人间仙境,我觉得也不过如此了吧,行走在碧潭幽谷中,远离世俗,抛开所有烦恼,只想沉浸在大自然赐予的片刻宁静中。
免责声明:深圳网不承担任何由内容提供商提供的信息所引起的争议和法律责任!
本文地址:
https://www.szaima.com/thread-263198-1-1.html
上一篇:
欧亿优品怎么样?装修方式灵活给你更多选择
下一篇:
走进态美味小份烤鱼加盟店,具有获得诸多好评的创新口味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提升卡
置顶卡
沉默卡
喧嚣卡
变色卡
千斤顶
显身卡
返回列表
发表回复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提醒:请严格遵守本站规则,禁止广告!否则封号处理!!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关闭
站长推荐
/2
关于深圳论坛(szaima.com)严厉打击恶意广告发帖用户的说明
为了营造良好的深圳社区氛围,打造深圳最具影响力的地方门户。现全面严打发布垃圾广告者,一经发现发布垃圾广告,外链贴子,重复发贴者,将会全面删帖禁言封号,绝不会手软姑息,请发布垃圾广告者谨慎。以免被禁言封号。
查看 »
广告零容忍!!再次强调:禁止发布违规广告贴,违规贴一律删除!!!
广告零容忍!!再次强调:禁止发布违规广告贴,违规贴一律删除!!!
查看 »
Copyright © 2013 - 2023
深圳论坛
(www.szaima.com)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免责声明: 深圳网不承担任何由内容提供商提供的信息所引起的争议和法律责任
Powered by
Discuz!
技术支持:
深圳论坛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