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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日前从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市海洋局)获悉,围绕深圳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建设,深圳将通过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依靠技术创新、制度改革和管理优化,构建陆海统筹的生态环境治理新模式,将深圳打造成为新时代海洋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典范。
提出6大行动24项重点工程
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市海洋局)介绍,当前,深圳陆域入海污染物约占总量的95%;西部海域长期处于劣四类海水水质标准,为构建陆海统筹的生态环境治理新模式,我市在《深圳市海洋环境保护规划(2018-2035年)》中提出6大行动24项重点工程,包括陆域污染防控行动、海洋环境清洁行动、特色生境改善行动、典型资源提升行动、亲海空间拓展行动和基础能力建设行动。
值得关注的是,据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市海洋局)介绍,陆域污染防控行动包括开展区域联动治理工程,完善深莞联合治污机制,建立深莞污染治理联席会议制度,共同推进茅洲河污染治理工作;开展入海污染物总量控制示范工程,以深圳湾、前海湾为试点,确定海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开展河流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对茅洲河、西乡河、大沙河、深圳河、西涌河、东涌河、鹏城河、王母河等16条主要河流进行水环境整治。
严禁在深圳湾进行海水养殖
海洋环境清洁行动方面,主要包括开展溢油回收工程,对东西港区、航道、 锚地等开展船舶溢油防控监管,对下洞油气码头、大铲湾、 妈湾、赤湾港、盐田港可能产生的溢油进行回收;开展底质环境改善工程,以深圳湾、前海湾为试点,开展底泥污染机理与治理策略研究;开展养殖污染治理工程,严禁在深圳湾进行海水养殖,减少污染;开展赤潮防治工程,加强大亚湾、大鹏湾海域赤潮灾害监测,开展深圳海域赤潮发生机理和防治研究;开展海漂垃圾专项治理工程,定期开展公共滨海地区的垃圾集中收集与减量计划,建设规划海漂垃圾集中收集设施。
支持在深高校开设海洋学科
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市海洋局)指出,深圳将加大对海洋环保重大科技专项的投入力度,支持海洋科研攻关和重大海洋科技项目的产业化示范,有序开展各类基础性、科技创新性和前瞻性研究。完善海洋环保技术研发平台,推进海洋环保技术示范试验区和产业化基地建设。制定海洋科研机构优惠政策,加大对海洋科研机构的扶持力度。
同时,实施针对海洋人才的优惠政策等措施,加大人才储备。通过建设专业性海洋人才市场,形成区域性海洋人才集聚和交流中心。优化海洋高等教育,支持深圳大学、 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南方科技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等高校开设海洋学科和海洋学院,争取国家科研经费和海洋科学工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争取国家海洋局、教育部对深圳市海洋研究的指导。
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市海洋局)还指出,在资金保障方面,深圳将海洋环境保护规划纳入深圳市各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稳步增加对海洋环境保护方面的投入,逐步提高海洋环境污染防治投入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建立面向市场的海洋环境保护专项扶持制度,同时,建立入海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和海洋生态补偿制度,试点企业排污权交易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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