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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发布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午餐午休管理意见,提出3年内基本解决有需求的学生校内午餐午休
深圳新闻网讯 记者从最新一期政府公报获悉,为完善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午餐午休管理机制,妥善解决百万学生午餐午休这一重大民生问题,深圳近日发布《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午餐午休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2018年到2020年,用3年时间,基本实现全市全部有需求的学生在校内午餐午休的目标。
3年形成学生午餐午休管理新格局
《意见》指出,深圳将积极借鉴国内外先进城市学生午餐午休管理经验,结合本地实际,加强统筹规划,整合学校、家庭、社会多种资源,充分发挥多元主体参与作用,努力解决学生午餐午休问题,构建以校内午餐午休为主、校外午餐午休为辅的管理方式,形成政府引导、学校主体、家长分担、社会协同的学生午餐午休管理新格局。
从2018年到2020年,深圳将用3年时间,基本实现全市全部有需求的学生在校内午餐午休的目标。2018年,全市65%以上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为全部有需求的学生提供午餐午休服务;2019年,80%以上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为全部有需求的学生提供午餐午休服务;2020年,全市95%以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为全部有需求的学生提供午餐午休服务。
多种方式解决
校内供餐和午休问题
《意见》也指出了多种方式解决校内供餐和改善校内午休条件。
在供餐方面,可加强学校自行供餐,目前校内食堂不能满足学生就餐需求的学校,根据学校场地情况进行食堂改扩建,鼓励场地空间不足的学校采用智能烹饪机器人实现集约化供餐;暂时不能实现学校自行供餐的学校可由学生监护人依据自愿原则委托学校采取由配餐企业集中配餐的方式为学生提供午餐;新建和改扩建学校必须配备午餐午休设施;完善学生午餐价格确定和费用承担机制,低保家庭学生的午餐费用由政府以每人每餐1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在午休方面,非寄宿制学校学生校内午休以在教室内午休为主。鼓励教室配备空调和使用可调节、可折叠的具有午休功能的课桌椅。推动学校图书馆、阅览室、多功能室、体育馆等场所在午休时间向学生开放,根据条件配备午休相关设施,改善学生午休条件。另外,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满足教育教学要求和征求家长意见的前提下,合理安排午休时间。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安排多种午休方式。实施分年级午休管理机制,条件优越场所优先提供给低年级学生,特别优先保障小学一年级学生的午休条件,确保学生顺利实现幼小衔接。
允许团体个人举办非营利午托机构,加强日常监管
对于校外午托机构的管理,《意见》也给出了改革方案。
深圳将改革校外午托管理体制,依程序修订《深圳市校外午托机构管理办法》。研究以商事登记的方式设立校外午托机构,从事营利性的校外午托经营活动。允许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举办非营利性校外午托机构。鼓励街道、社区充分利用街道和社区的活动场地,为学生提供午托服务。已经在民政部门登记的校外午托机构,可以选择继续按照民办非企业方式开展业务,也可以选择注销民办非企业,到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为商事主体。
同时,加强校外午托机构日常监管。建立各区(新区)、各有关部门信息共享联合监管机制。市场监管、消防、卫生、食药、教育等部门制定校外午托机构管理指引,监督校外午托机构建立完善学生接送制度、点名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保洁制度、午休制度、家长沟通交流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消防、食药等部门按规定对校外午托机构进行监管,加强对校外午托机构的监督抽查,依法查处校外午托机构的消防、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民政部门依法查处违反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法规规定的机构。城管和市场监管部门加强社区巡查,及时查处无证校外午托机构。鼓励家长和学生对涉及校外午托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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