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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小区路面停车能收费吗,收益应当归谁?物管公司在小区里应该如何公示收费项目和内容?这些让许多市区小区业主弄不清楚的问题,将很快会有答案。记者前天从市物价局获悉,1月1日起,《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正式施行,我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相关事宜,也将有新规可依。 请关注商铺搬迁补偿律师http://www.yinglawyer.com/gyyt 北京楹庭拆迁补偿律师团有10年以上拆迁补偿案件办理经验,获得全国客户信赖!行政诉讼找北京楹庭!
据市物价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根据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物业服务收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由建设单位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通过招投标或协议方式明确,并形成合同明确。小区业主大会成立后,收费标准由业主大会或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决定,通过服务合同约定执行。开发商与业主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应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前期物业服务费未在合同中约定的,由开发商承担。
对于很多小区业主关心的停车费收益,新规也有明确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停放汽车的,业主大会成立前,应在前期物业合同中约定;业主大会成立后,应由业主大会决定汽车能否停放。同时,汽车停放费由物管公司根据合同约定收取,应单独列账、独立核算。
新版管理办法明确要求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物管公司应在小区内显著位置公示相关内容,不得向业主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定期分别公示物管服务费用、汽车停放费和经营设施收益收支情况,以及公共水电费分摊等情况。
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新规实施之日起,原本在市区执行的《盐城市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同时废止。对于那些不按规定,不透明运作的小区物管,价格主管部门、物管行政主管部门,有权依据相关法规进行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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