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16日,市民吴女士给帮办栏目打来电话:“我买下这套二手房,就是为了免去装修的烦恼以及节约成本,谁知道在收房的时候,里面的家电等却被房主掉了包。” 请关注企业拆迁律师www.yinglawyer.com
吴女士不久前看中了一套二手房。“当时,看中的就是它的装潢,很符合我的要求,而且入住后,不需要再另行装修。”吴女士说,但到了交房那天,她在验收房子时发现,房子里有很多东西都与原先看到的不一样。
“本来房主说房子里的家电和家具是连着房子一起卖的,谁知道我收房时,发现卧室里的衣柜和床好像是新买来的便宜货,餐桌也换掉了,还有卫生间里面的水龙头也给换了。”吴女士说,最让人气愤的是,前几天她明明看见的是40寸的进口品牌液晶电视,却被换成了32寸的国产品牌电视。
吴女士当场将这些疑问向房东提了出来,房主却矢口否认,表示他并没有更换过这些东西。吴女士认为,房东的做法太不靠谱了。但由于之前所签的合同没有将家私、电器等交付之物一一写明,吴女士很无奈,极不情愿地收下了房子。
为此,业内人士提醒购房者在买二手房时应注意:合同中关于家具、家电等归属的条款除了要写清物品名称和数量外,还要写明物品的品牌、型号、新旧程度等,对固定装潢中一些价值比较高的物品,必要时可拍照取证;卖方留下的煤气管道、数字电视等设施在合同中不但要详细注明,还要及时去相关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以免给卖方留下可乘之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