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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月22日《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的印发开始,到各个地方整治方案的陆续出台。校外培训托管机构风雨真正的临了:
一、整治内容
1)治理无证无照、经营范围与实际不符的教育培训机构等。
2)规范办学行为,包括发布虚假广告或进行虚假宣传,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主要指语文、数学等)出现的“超纲教学 ”“提前教学” “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查处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并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
3)消除安全隐患。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要立即停办整改
4月23日江苏校外培训机构整治方案正式出台: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的主要任务和整改要求为:!决定联合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
二、解决方案:
1、合作办学:资源共享,无论是硬件、软件,,只挂靠证.件,办学条件;
但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在合作办学最忌讳的就是利益的分配及工作的协调中,一定要做好书面协议及合作诚信,在问题出现时做到有效高效沟通,在长远角度上来看,选择让一家有资质的机构授权,然后自己经营最好,类似加盟。
2、资质挂靠,才是真正解决培训机构正常化唯一方法
1)长期挂靠:这种方式,是长期的,,适合较大规模的,也适合连锁机构。“学大教育”,就是采用这样的方式..
2)注册分公司: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是总公司经营地区的外延,可以理解为总公司的一个下属“部门”。 在注册有资质公司的分公司时,会有两种类型:①、分公司的经营范围可以直接加上总公司中前置审批项目,或经营范围可以用“承揽总公司业务”替代。 这种情况,出现的比较少,全国只有少部分地区是可以这样操作的。如果能直接带上总公司的前置审批经营范围或用“承揽总公司业务”替代经营范围,那么分公司可以独立运营,不需要总公司协助就可以独立的办学。②、分公司带不了总公司前置审批项目。 这种情况,占绝大多数。因为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拥有“教育培训”“艺术培训”这样经营范围的是具备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公司的许可经营项目(教育培训,艺术培训等)是可以全国使用的,分公司只有在获得总公司的授权之后,才可以经营。如需加盟可咨询:400040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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