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妈咪帮的美国代孕群体客户的代孕母们纷纷报来好消息,年底就会有好几个可爱的代孕宝宝出生啦!那接下里准父母就要完成代孕宝宝亲权、回国上户口等情况。
准父母在咨询妈咪帮之前都会关心到代孕宝宝户口的问题,之前我们讲过此方面的内容(传送门《美国代孕回国后如何给宝宝办证?》)。最近有准父母疑惑:宝宝在上户口、办证件的时候,有些不了解状况的“相关部门”可能会要求准父母签署一份放弃外国国籍的声明,准父母怕签署了这份声明会对宝宝的美国国籍有影响。
签了这份声明,宝宝的美国国籍真的就没有了吗?
——当然不会,美国国籍并不是签个声明就能放弃的,想要放弃美国国籍是需要一系列的流程和手续的。
放弃美国国籍的流程
首先,放弃美国国籍必须要去美国使领馆申请,再经过以下种种步骤才算正式放弃美国国籍:
o 使领馆工作人员必须确认,退籍申请者充分了解放弃美国国籍所带来的后果,包括失去在美国长期居住的权利;
o 使领馆工作人员必须核实申请者的美国公民身份,必须与申请者进行至少两场密集面谈。在为申请者办理宣誓退籍声明之前,工作人员必须至少在三个领事系统中进行查阅。
o 退籍的最终审批工作必须在位于华盛顿特区的海外公民服务部门(Directorate of Overseas Citizens Services)中进行。之后,材料被发回到海外使领馆的工作人员手中,再由他们完成《丧失国籍证书》(Certificate of Loss of Nationality)的最终派发工作。
这些步骤增加了手续办理时间和工作量。美国国务院相应地将此类申请的手续费从450美元上调至2350美元。
所以说,想要退出美国国籍,不是他国的一份声明就能成立的事情。单就费用问题来说,如果没有交任何手续费就退籍,是不可能的。
美宝国籍的法律依据
除了申请退出美国国籍的步骤麻烦之外,还有什么一句能够说明写了申请并不会影响美宝的美国国籍?
这里主要是根据中美两国法律,并结合实际操作经验给予大家尽可能详细的回答~
美国宪法依据:
根据美国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第一款的规定,在美国出生的人均为美国公民,拥有美国国籍。
原文如下:“凡在美国出生或归化美国的人,均为合众国的和他们居住州的公民。任何一州,都不得制定或实施限制合众国公民的特权或豁免权的任何法律;不经正当法律程序,不得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或财产;对于在其管辖范围内的任何人,不得拒绝给予法律的平等保护。”
美国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从1868年通过至今,在美国历史上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她被称为“美国宪法的心脏”。根据这一条宪法,宝宝出生在美国即拥有美国国籍,成为美国公民。宪法赋予的权利是任何人任何组织无权剥夺的,且一国宪法是一个国家的立国之本,是万世不移的根本大法!所以对于在美出生的孩子的国籍问题是没有什么争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