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是2018年的第四篇。 关注一带一路概念股龙头,有帮助!
是老七玩金融的第一百二十四篇。
今天把重疾险讲完,从下期开始,八哥给大家看看保险公司的后院,简单聊聊保险产品是怎么定价的,为什么不同年龄的人,性别不同,收费就不一样?缴费年限不同的时候,好像保费也不是简单的加总,这些背后的原理是什么?
有一块内容,比较复杂,八哥今天单开一篇,争取聊透。这就是提前给付和额外给付这两个概念。搞懂了这两个概念,就可以明白无误的在市面上比较产品价格了,不至于在被营销员搞蒙,等真的到理赔的时候才悔恨晚矣。
提前给付和额外给付都是什么意思?
提前给付一般是说,得了轻症(比如原位癌)之后,保险公司需要提前从预定保额中挪出来一部分钱先行赔付,不然现在不治,以后严重了,对投保人(把病耽误重了)和保险公司(赔付全部保额)都不利。提前给付是占用预先约定好的保额的,以后如果再出险了,后续赔付的金额就要对应减少。
额外给付呢,是把重疾分成几类,得了其中一类的保险公司赔付一倍保额,得了另一类可能赔付两倍保额,赔付完重疾责任了,死亡责任也不会受影响。有的产品规定只要进行了赔付,条款就终止(单次赔付),有的可以多病种连续赔付,即第一次发生重疾获赔后,以后再次发生其他类型的重疾,投保人还可以获赔。但是多次赔付发生概率本身就极低,毕竟不是每个人都有胃癌和尿毒症同时或前后并发的好运气。多次额外给付对于投保人来说有个好处,因为一旦发生了一种重疾,再想投保其他重疾,保险公司的内心是拒绝的,核保的时候基本都会因为健康状况而被拒保。
给大家举个栗子,小明考虑了三款重疾产品,保额都是10万。
低配版是提前给付的,即如果发生了轻症,保险公司先支付5万,要是病没治好反而严重了,触发了重疾给付条件,那保险公司后面最多也就是再赔5万,合同终止。
中配版的是单次额外给付(肝癌额外给付),即如果发生了尿毒症,保险公司赔付10万,合约终止;但如果得了肝癌,保险公司要额外赔付10万,即20万,合同才能终止。保险公司只赔一次,以第一次患病为触发条件。
高配版的是多次额外给付,就是得尿毒症,赔10万,合同继续有效;后面又得了肝癌,赔10万,合同继续有效;再后面脑中风了,赔10万,合同继续有效;……
小明真倒霉。
提前给付和额外给付是重疾险赔付责任里面比较复杂的地方,因为条款中一些措辞的原因,经常会导致客户与保险公司因为理解不同(大部分之后都是营销员夸张的话术所致),最后诉诸法院。所以买之前,最好能再三求证,有条件的可以在签合同的时候,跟营销员进行双录(录音录像)取证,以免理赔时候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今天你知道了:
提前给付相当于把整个蛋糕先切过来一块尝尝,而额外给付是会给你两块蛋糕,多次额外给付是给完你两块蛋糕,后面可能还会再给。
将花呗额度提升至5万的最全攻略,:,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