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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状况、月经史等这些原本极为私密的个人信息,却成为跨入公务员门槛之前所必须做的检查,这些必须披露的内容,让包括她在内的许多女性感到权益受到侵害。 关注稀土养生链,有帮助!
3月19日,北京公益机构益仁平向国家人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提交建议信,建议修改或取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中过于细致、深入的妇科检查规定,以保护女性隐私和尊严不受侵犯。4月22日,公益机构源众性别发展中心邀请法律、社会学、医学等领域的专家及律师共同就女性公务员体检标准等女性就业问题进行了探讨。
2005年国家制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沿用至今。其附属的体检表上关于妇科检查的部分被分为“已婚女性”“未婚女性”两栏。手册中对男女生殖器检查有专门的规定,其中“妇科检查”的部分约900字,占生殖器检查规定篇幅约80%,详细描述了女性生殖器官和部位的检查内容和操作方法。相比之下,对男性生殖器检查标准检查内容篇幅仅200多字。
相对于其它职业,公众对公务员的社会期待较高,但有无性病与公务员职业道德是否有直接关系?公务员的工作能力与个人私生活相比,哪个才应该是评价公务员的首要标准?
据悉,在国外,公务员录用体检这道高高的门槛并不存在。在一些发达国家,已经有明确规定禁止在录取之前进行体检。如美国的《残疾人法案》,禁止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向求职者询问与残疾有关的信息,或者要求其接受医学检查。欧盟规定,由于报考者的健康状况,在欧洲属于个人隐私,政府部门招录人员不能要求报考者在录取之前上报身体健康状况或者是接受体检。
许多专家学者提出,公务员的工作能力和健康状况关系不大,而健康状况与道德水平也并无直接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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