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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随县淮河镇龙凤店村17组的村民夏相新,2021年3月我们村w会有关人员将属于我的林权面积私自修改,导致林权面积纠纷,现在陷入需要s法w权的困境。在集体林地承包到户的政策实施后,农民成为山林的主人,实现了“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农民群众植树造林的积极性被调动起来,我们在自己承包的林地上精心经营,发展生态产业。而我们村的干部的违法行为,严重打击农民的感情,伤害我们的利益。
村w会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同村村民王修芳林权证上的界线更改为以土墙为界线(以前是以小山梗为界线),在村委会的山林面积登记系统上将王修芳名字更改为王修房,在系统上将我的名字更改为夏相星,私自将我林权证内合法的山林面积划分给了王修芳,更改后我的山林面积变少,王修芳的山林面积增加。我已多次向大队和淮河镇ZF及林业站反映过这个事情,随后相关单位人员陪同林业部门多次到现场处理,最后均无法达成协商,目前依然以私自修改的土墙为界线。12345热线答复为:村w会同林业部门到现场处理十多次,以小山为界重新划分,但均协调无果,在此协调无果的情况下,建议走sf程序。
老百姓走sf程序,费时费力不说,而且还需要大量的金钱成本,我仅是想要回原本就属于我的东西,为何就这么难呢,相关部门给于的林权证,也完全能够证明。
之前以小山梗为界限划分的林权确认是经过公开公正、多方共同协商的结果。也是长期以来我们村民见约定成俗的不争事实,但是2021年3月份村干部私自改修农民林权面积,随意划分林地界限未通过村民协商,此种行为是否有“隐情”我们不得而知。
另有在东至破脚地是村民杨某成的,他所在的生产队给他分了有4分3林地,他现在挖了3亩多,已经挖到了我的承包山,我向村委会反映杨某挖我的山了但是大队回复:“没有,东边有二十多米没有到地边”。被挖林地的部分面积是不是属于我的,我林权证上有界线证明,多次找大队协商处理却遭不予理睬。
官方开展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目的给农民承包地一个合法的“身份证”,是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的重要基础工作,从根本上保护农民土地权益的重要民生大事。相关村干部有责任对农民的林地产权面积进行确认。
希望上级部门能充分关注到农民朋友的实际困境,调查核实我的林权面积,也感谢众多社会群众支持帮助我早日解决林权证面积减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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