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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员会领导:
2018年1月19日河北省邯郸市磁县人赵某飞到北京市海定区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法医临床鉴定。赵头皮外伤鉴定为轻伤二级。按照北京市《北京市司法鉴定政府指导价项目和收费标准基准价》18项规定:应当收鉴定费300元。然而,该所却收取五千元整元。
收取5000元之后,就不顾道德操守、法律法规、法医司法鉴定规范,胡下鉴定意见。比方说,就可以不将损伤局部毛发剃光,用神仙也看不清楚的伤情照片糊弄人,就将事实置之度外,没有的说成有,有的说没有,就“真也假来假也真”,胡乱出具鉴定意见书,给当事人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使鉴定行业蒙羞,是党和国家蒙羞。
请求领导依法依规查处。举报人:李信联系电话:15130049936身 份 证号:132130195709130011附:1、收费票据复印件1份;2、《司法鉴定收费告知及风险提示书》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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