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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7日,深圳市检察院召开深圳市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研究中心成立10周年座谈会,会上,深圳市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研究中心”)10周年工作报告发布。
记者获悉,10年来深圳检察机关共受理侵犯知识产权审查逮捕案件4105件,八成为商标案。10年来,研究中心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举办了知识产权刑事法律保护与深圳创新型城市建设高峰论坛,召开打击和防范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研讨会,提出侵犯商业秘密罪立法建议推动立法完善,强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目前共有成员单位28家,包括公检法、政府部门、企业和行业组织等。
为打造最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深圳市检察院表示,下一步将发挥检察机关“两法衔接”指导作用,加大立案监督,统一知识产权法律适用标准,强化保护合力。
保护知识产权坚持“打击”与“服务”并重
深圳是首个国家创新型城市和国家首批知识产权示范城市,享有“创新之都”和“设计之都”的美誉,聚集了华为、腾讯、比亚迪等大批标杆性创新企业,PCT国际专利申请量连续14年位居全国大中城市第一。为此,深圳出台最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启动特区立法,提出将深圳打造成全国知识产权严格保护示范区和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知识产权保护高地。
深圳市检察院在工作报告中表示,司法是保护知识产权最有效、最根本、最权威的手段。深圳检察机关一直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立足检察职能,坚持“打击”与“服务”并重,将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作为服务企业创新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
2008年,深圳市检察院率先在全国成立“深圳市知识产权刑事法律保护研究中心”,2017年更名为“深圳市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研究中心”,由临时机构转变为公益性、开放性社会组织,工作内容由单一的知识产权刑事法律保护扩展到民事、行政与刑事法律保护全覆盖,服务范围延伸至知识产权法律研究、学术研讨、专题调研、对外交流等8项内容。
这10年来,研究中心开展了一系列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研究工作,研究中心成员单位从2008年的14家发展到28家,其中既有行业龙头公司,也有中小创新企业;既有电子信息行业先驱,也有医疗制造行业领军者;既有互联网企业,也有智能制造企业。此外,深圳市中级法院、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局、市科技创新委、市知识产权局、市工商联、市律协6家单位成为研究中心的支持单位。
依托研究中心,深圳市检察院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对接深圳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进一步强化了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同时搭建了公、检、法三部门经常性的沟通交流平台。
工作报告显示,研究中心通过多年持续的呼吁,有效促进了深圳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专业化建设。目前,深圳市检察院已经实现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集中办理,前海、南山、福田、罗湖等基层检察院也陆续设立了专门的知识产权检察部或检察办案组,龙华区检察院探索在高新园区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检察室。
此外,工作报告显示,研究中心起草的《关于修改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议案》得到最高立法机关重视,并作为正式议案提交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审议,先后参与完成了多项上级立法机关和检察机关的专题调研,其中《假冒专利罪立法现状与完善》被法律类核心期刊《人民检察》刊登,《深圳市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调研报告》被深圳市委《决策参考》采用;此外,研究中心的工作先后三次入选深圳市知识产权“十大事件”。
超八成知识产权刑案为商标案
工作报告显示,2008年至2018年8月,深圳检察机关共受理侵犯知识产权审查逮捕案件4105件7730人,受理侵犯知识产权审查起诉案件3712件6447人。
2008年至2018年8月,深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侵犯商标权类犯罪案件(含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占比最高,案件件数和人数占总数的80%和86%。其中,又以假冒注册商标类案件最多,占总数50%以上。绝大多数涉及国内外知名企业与品牌,如微软、茅台、LV、iPhone等。其中,有不少案件直接侵犯深圳本地知名企业的知识产权,如假冒华为公司商标、侵犯公司商业秘密、外挂腾讯公司软件等,犯罪主要集中在电子、文化、技术等领域,通信业、酒业、服装业等行业案件多发,涉及手机侵权类案件最为突出。
工作报告显示,侵权对象地域性明显,商标类案件集中在福田区,并辐射周边地区,主要原因在于福田区华强北是深圳的电子产品集散地,商业秘密类案件集中在南山区一带,主要原因在于南山区是深圳高新技术企业集散地。
从特点来看,多数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呈现团伙作案、多人犯罪的趋势,共同犯罪比例接近50%。网络成为制假售假“一条龙”渠道,犯罪分子通过网络发布广告、联系购买者、购买上下游产品、进行网上银行交易,并通过物流发货,极具隐蔽性。此外,与网络相关的侵犯著作权犯罪增多。
深圳市检察院表示,针对知识产权的办案难题,将推动制定公检法三家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办案指引,明确“非法经营数额”“销售金额”“违法所得数额”“直接经济损失”和“重大损失”等操作标准,统一知识产权法律适用标准。此外,还将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之间信息互通、案件移送、协作配合、备案审查等内容,积极发挥检察机关“两法衔接”引领规范执法的指导作用,加大立案监督,纠正有案不立、立而不侦,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案件移送标准,统一深圳知识产权案件立案、证据规则、法律适用等,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合力。
■数读
深圳检察机关打击知识产权犯罪概况
●10年共受理侵犯知识产权审查逮捕案件4105件7730人,受理侵犯知识产权审查起诉案件3712件6447人
●审查起诉的侵犯商标权类犯罪案件占比最高,案件件数和人数占总数的80%和86%,其中,又以假冒注册商标类案件最多,占总数逾50%
●多数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呈现团伙作案、多人犯罪的趋势,共同犯罪比例接近50%
●网络成为制假售假“一条龙”渠道,与网络相关的侵犯著作权犯罪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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