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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名叫张为刚,国营单位下.岗职工,曾因部.队参战属伤.残军人,下海后成.立了汉寿百鑫商贸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14日,我与汉寿县签订《关于汉寿百信文化城建设项目合同书》,2015年7月30日再次与县里签订《关于百信文化城建设有关问题的补充协议》,同日下达《关于同意百信文化城地块规划条件的批复》。
项目建成后,将成为汉寿县城北的亮点和标志性建筑,可为政.府带来5000万元以上税收,解决1000人以上就业,所建百.姓文化休闲广.场6000多平方米,政.府不出资,拆.迁由政.府负责,补偿建设由我们负责,免.费提.供老百.姓使用。
这项目还是汉寿县委、县人.民政.府批准的文化公益性重点建设项目,
2016年12月15日,分管城建.国土的副县长宋万林签批启动征.地拆.迁,同时县国土局通知我公.司将180万元项目预交款打入了财政专户,县征拆指挥部派专人进驻项目地开展征拆。
不知什么原因,去年6.月县里突然通知将此项目暂停。后来我们并取得多方支持,让副县长宋万林再次签批推进项目启动征拆。
2017年9月20日拆.迁到关键阶段,在选定评估公.司过程中,突然又无任何理由将该项目停了下来,干.部不再来项目现场做有关征拆工作。
7个多月来,我们多次向县委、县政.府反映情况,未得到明确的答复拖着不理。
目前,项目开工建设早已准备就绪:土地规划已批复、建筑设计已完成、地勘、商业策划已定型、建设资金已到位、施工队伍已组建。
在项目启动之前,我已用几代人的生家性命房产抵押贷的款3000万,并向国土专户交入前期工作经费180万。
不仅如此,我还向政.府出具了《百信文化城项目建设承诺书》,作出四点承诺,保证把项目建成亮点和标志性建筑,绝不会搞成烂尾楼,绝不给政.府留麻烦。
从2016年12月.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启动拆.迁以来一年多了, 这一年中先后两次启动拆.迁,两次叫停,如果政.府不同意启动该项目, 我不会将资金贷到账上, 损失不会这么大。
现在这样拖着不动,严重影响了项目建设的进程,已经威协到了项目建设的成与败。
目前我已投入项目前期工作经费近千万元,仅每月支付融资到位的3000多万元启动资金利息就高达20几万元。
目前因时间拖延造成不必要利息损失就达到了380万元以上。希望欲来汉寿县投资的外商和老板别像我一样轻信这里,一定要小心再小心,更希望媒体前来关注我的遭遇!
汉寿百鑫商贸有限公.司 张为刚
2018年4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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