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一岁老人八问沈德咏-
我叫钟宜彩今年81岁,是江西新余市政协原巡视员。我和我儿子钟群(新余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原局长)因抵制沈德咏在江西的“利益团伙”,疯狂侵吞新佘市国有财产的行为,(有铁证)我一家三口被冤判有期徒刑44年(冤案铁证附后)现已刑满释放。其间、我和我家人从2013年1月14日至2014年11月27日,先后七次赴最高法院申诉大厅申诉。但接访法官都是说:“因申诉案件很多,你们要耐心等”。到2015年最高法院开通了远程视频接访。我们可以在新余市渝水区法院,向最高法院申诉。但在远程视频接访中,我们遇到了八个匪夷所思的,怎么也想不通的问题。我们有证据证明: 都与沈德咏有关连。第一次视频接访,是2015年1月26日上午。接访法官: 最高法院第九合议庭的熊劲松法官。熊劲松法官,听完我的陈述后就明确说:你这个案件比较复杂,我记录下来。你也来过好多次了,这个案件我们要调卷, 认真审查-下,给你下一个结论…。
第二次视频接访,是2015年8月18日上午。熊劲松法官就再也见不着了,更换为第八合议庭的景景法官接访(女)。规定40分钟的陈述,我刚陈述6分24秒,景景法官就说:“时间到了,你的案子我们都认为没有什么问题”。我当即反问:我刚开始陈述,你就下结论“案子没有什么问题”。上次熊劲松法官明确说:“案件比较复杂,要调卷审查”。此前,我们曾七次赴最高法院申诉,接访法官也从未说,案子没有问题。你凭什么说“都认为案子没有什么问题”? 她不回答我、竞然就关机走掉了!
第三次视频接访,是2015年12月8日上午。接访法官仍然是景景法官。她在我陈述的铁证面前,竟然装聋卖傻、蛮不讲理、对我妄加指责和威胁! 叫我们听了都匪夷所思、哭笑不得! 此次【视频接访记录】附后。
以上所述,有法院系统视频接访录音、录像为证。
2016年5月12日8点33分,新余市渝水区法院,廖法官打电话给我说: 最高法院第三巡回法庭,从在网上向最高法院申诉的刑事案件中, 选了五个典型案件由他们受理,你的案子在其中。同年5月18日9点27分,廖法官再次给我打电话说: 明天9点你要准时到我院参加视频接访。第三巡回法庭是首次接访刑事申诉案件, 有新闻单位参加。原定五个典型案件改为三个,福建一个、赣洲市一个,你的案子仍在其中。
2016年5月19日,第三巡回法庭法官接访我时,却又突然改变说:“钟宜彩你的案子、已由最高法院第八合议庭在审查。今天你就不要陈述了。”我说:我的案子在最高法院申诉已经三年多了,但至今仍无结果呀?法官说“很快会有结果”。果然、同年6月17日,我收到了最高法院只有一句话的【驳回申诉通知书】。更奇怪的是,【驳回申诉通知书】签发盖章的日子,却是2016年4月28日。
依据上述事实,我们要问沈德咏以下八个问题:
问题一,当熊劲松法官明确对我说了:“这个案件比较复杂,我们要调卷审查”之后,为什么最高法院,就立即更换为景景法官负责审查本申诉案?
问题二,景景法官第一次接访我时,规定40分钟的陈述,我刚陈述6分24秒,她就说: “时间到了,你的案子我们都认为没有什么问题”我立即反问她、她不回答我,就关机走掉了。特别是景景法官第二次接访时,在我陈述的铁证面前,她竟然装聋卖傻、蛮不讲理、对我妄加指责和威胁?叫我们听了都匪夷所思、哭笑不得。
问题三,事实明明白白、只是景景法官个人认为“案子没有什么问题”而她为什么硬要说成“我们都认为:“案子没有什么问题”?
问题四,如果最高法院是真的在2016年4月28日,就已签发了【驳回申诉通知书】,为什么半个月之后的5月12日,第三巡回法庭还决定5月19日作为“典型案件”接访我?
问题五,到5月19日第三巡回法庭接访时,又为什么突然改变主意说:案子已由最高法院第八合议庭审查,今天你就不要陈述了?
问题六,我向最高法院申诉已三年多了都无结果,为什么在第三巡回法庭决定要列为典型案件接访时,就突然有了结果?
问题七,如果【驳回申诉通知书】,真的是4月28日签发的,为什么我到6月17日才收到。而且是【特快传递】寄的。难道【特快传递】要走50天嘛? 对此,我们不得不怀疑: 是否是因为第三巡回法庭,已决定5月19日要作为“典型案件”接访我,为了阻止第三巡回法庭接访我,就只有将【驳回申诉通知书】改为4月28日签发的。
问题八,最高法院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便民工作的若干意见】第13条明文规定:【裁判书】要论证充分、说理透彻、简洁易懂、让当事人能看明白。但最高法院给我的【驳回申诉通知书】只有一句话:“经审查,你的申诉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第242条(明显引用错误、应该是253条)规定的重新审判条件,本院决定对该案不予重新审判” 这一句话的【驳回申诉通知书】叫我们怎么能看明白?这是其一,其二,对我们提供的新的证据不予采信,【驳回申诉通知书】依法应当说明不予采信的理由,但在铁证面前、办案法官根本说不出不予采信的理由,所以就进退维谷,也就宁可违规不说,避免又犯江西省高级法院,在驳回我的【申诉通知书】中,因找不到驳回理由,竟然将案发前三年就已死亡的周路,当作直接证人、认定我收受了周路20万元。死人也能作证的大笑话。由此证明:法官无权自主办案。
我前面说:景景法官在我陈述的铁证面前,装聋卖傻、蛮不讲理、对我妄加指责和威胁。大家肯定难以置信。由此,我将【视频接访记录】附后,恳求大家看看这份【视频接访记录】。
就知道:景景法官在我提供的铁证面前,她是如何装聋卖傻、蛮不讲理、对我妄加指责和威胁的。
就知道:【判决书】中,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都是证言。但这些证言中,有的言证,案卷中竟然找不到证人的、证言笔录。证言、不知从何而来?;有的证言,明显是断章取义;有的证言,明显自相矛盾与书证和相关证人、证言相矛盾,根本无法自圆其说。
就知道:被告对所有指控都是有理、有据的辩解,斬钉切铁的否定!但【判决书】公然都篡改成“被告供述”。有案卷中被告86份【审讯笔录】和【庭审录音】为证。
就知道:我家三口判刑44年的案子,究竟是铁案、还是冤案。
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更是最高的一道防线一一最高人民法院,为何出现这种匪夷所思的,令人想不通的问题?我们有证据、证实是因我们揭发、抵制了沈德咏在江西的“利益团伙”侵吞新余市国有财产的行为。而抱制了我家三口判刑44年的冤案。沈德咏为掩盖其团伙制造冤假错案的罪行,只有强权干预、插手本申诉案的正常办理。沈德咏如果不回答,最高法院谁来解释我们上述八个想不通的问题?
附件:2015年12月8日【视频接访记录】
电话:15083962683、15170124339。
地址:江西省新余市仙来中大道288号市委二小院39栋。
受害人:钟宜彩
谢春娥
钟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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