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迷么范 发表于 2022-10-18 14:58:49

“再现该不该扶”事件,莫让公道寒了心(转载)

我叫官小龙,男,1969年4月19日出生,汉族。住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嵩湖乡官家村官家纸54号。身份是党员,官家村村干部。2021年11月13日,我在路边停车买烟时,见同村人谢某娥摔倒将其送至医院治疗,并为其垫付了医药费,但在此后,对方却称被我撞伤索要巨额赔偿,现我就此事曝光于公众,请求相关部门复查甄别,还我一个公道。事件经由如下:2021年11月13日19时30分,我把车停在路边,去小卖铺买东西,谢某娥在官家村小组至谢家坊路口行走时不慎摔倒,摔倒的地方在我车附近,听到身后有声音后急忙过去查看,发现谢某娥摔倒受伤,将其送至抚州健强第五医院住院治疗,出院诊断为右胫骨平台粉碎性骨折。因对方家庭贫困,无法拿出医药费,而我本身有是村干部的身份,我出于好心为期垫付了22969.68元医药费。并在其出院之后为其办理了保险理赔报销。此后,谢某娥偿还了我垫付的医药费。本以为事情到此结束。不料没过多久,谢某娥谎称是我骑车将其撞倒致伤残。要求我对其进行赔偿,我拒绝了谢常娥的无理要求。随后便被其告上法院,法庭上,根据出示的医疗材料可以看出,谢某娥向医生自诉经过时,也明确表示其是自行摔倒,并不是被撞。而且谢某娥存在严重的高血压,并且事发当天晚上,村庄办白喜事,不排除谢某娥是酒后行动不便摔倒。可最终,法院却因为当时未及时报警,没有当场证明相关事件的真实性,无法判断相关的责任人,而判决双方各占有50%责任。判决我赔付对方7万余元。好端端的见义勇为,竟然因为我第一时间将其送去医院救治就成了撞人者,莫名其妙的被人告上法庭,简直令人出离愤怒。而法院竟然以未第一时间报警为由判决50%的责任。事急从权,千钧一发时刻,救人是第一要务,谁还会先考虑报警避嫌?法院的做法寒了我的心,见义勇为却要赔钱,以后还有谁敢见义勇为,更不敢教育自己的孩子见义勇为。别让救人者心寒成了社会共识。民法典曾给见义勇为者提供保护,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释放了为好人撑腰的积极导向。可这仍无法束缚很多“见钱眼开”的讹人者,将救人的“恩人”送上法庭。多年来,见义勇为的人遇到事故受害者时,“扶不扶”让人愈发犹豫,正因为讹人者的恶行没有受到惩罚,才使冷漠现象屡屡上演。作为村干部,我自知应为村民服务,在将其送至医院治疗后,又考虑对方家境困难垫付了医药费,可对方却因不想偿还将我诉至法院,其行为令人不齿!我在此特写下此文,望有关部门能复查甄别,追惩讹人者的义务,让那些“变老了的坏人”无从发“坏”,望公道别寒了见义勇为者的心。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再现该不该扶”事件,莫让公道寒了心(转载)

深圳网广告位招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