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不在乎 发表于 2022-3-30 21:03:15

致山东省高级法院张甲天院长的求助信

  致山东省高级法院张甲天院长的求助信

  尊敬的张甲天院长您好:

  2021年夏,风筝放飞的故乡——潍坊,发生了一件事关老弱病残幼孕弱势群体的生养刚需、生活福祉、生存尊严的案例,史称“8.01专案”。举报人是业界号称政治碰瓷专业户的上官正义。我叫徐磊,身份证号:370703197512210013,

  是本案当事人之一的家属,在此,我想为人为己为情为理发声,请求领导听取涉案民众家属的心声……

  本案11位当事人,是当前社会中一个可怜的没有话语权的特殊弱势群体。由于涉及个人隐私、生存尊严、生活颜面、未婚先孕、不孕不育、辅助生殖、试管代孕等太多难言之隐, 这些诉求合理、初衷良善、身体病残、原本命苦、确属无辜、处于生养困境的弱势群体中人,在被中国梦遗忘的角落里黯然神伤,集体失声。

  1.送养方的走投无路

  本案两位送养方,都是年轻女孩,未婚先孕,涉世未深。有严重基础病。疫情期间,生活困难,无稳定收入,去公立医院引产,需要去从小长大的熟人社区开引产证明,去私立医院要两三万。因为有严重基础病,去医院生产,有很大的手术风险,必须有亲属签字,有计生部门出证明,不敢和家人说,也没有钱分娩。面临“想流流不了、想生生不了、想养养不了”的生活绝境,孤立无援,走投无路,迫不得已,紧急避险,自我救助,从网上生人社区寻求不孕不育家庭的收养帮助,即可以有医院生产,又可以有钱生产,也给了孩子一个生路,也给孩子找个条件好的收养人家。

  其中一位孕妇李某,来潍坊当天下午三点,在中间介绍方的帮助下,才得以顺利入院及时查体,当天凌晨一点多,就生产了,如果耽搁在路上,就是一身两命。生产时,由于甲亢,用不上力,胎儿难产,签了病危通知书,打了17针抢救,才转危为安。收取的2.6万补偿感谢费,同孕期抚育成本5、6万花费相比,明显入不敷出,而且,其中6千是坐月子的保姆照顾费。当初,也想去民政局或福利院送养,但要本人和家长实名签字,也考虑到福利院没有父母家庭的疼爱,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

  2.收养方的视同己出

  本案收养方两对夫妻身体有疾病,终生不孕不育。在民政局登记申请收养孩子,一直没有收养到。数十年来,想尽一切办法调理身体,试管移植,还是没有求来。身处无后为大的生养困境,希望通过收养孩子,能够“幼有所养,老有所依”而今生无憾,只是想过的有意义,活的有尊严,不被人歧视,何错之有,何罪之有?

  3.介绍方的扶危济困

  本案介绍方有着长达十年海内外求子经历,试管取卵移植8次,海外代孕4次,是感同身受的局内人,在本案中受人之托,救助未婚先孕妇女,顺利入院查体,安全分娩,救助两对母子生命安全,救助了两个新生命降生,帮助不孕不育家庭领养孩子。主观是积德行善,客观是救助帮助行为。不能因为拿了钱,就否认居间介绍方在扶危济困、救死扶伤、维持婚姻、维系家庭和睦、维护社会稳定、延续香火、为国添丁、解决生养刚需,摆脱生养困境等诸多方面做出的来自民间的有益尝试、积极探索、示范效应。

  本案量刑畸重的现状与后果是:11个初衷善意的当事人都要面临牢狱之灾;6个家庭面临妻离子散;2个经历未婚先孕妇女面临五年刑期;2个不孕不育家庭依旧要痛苦的求子;1个十年求子终于从异国他乡代孕求来的一岁多幼儿得不到母爱的关爱;2位经历求子之痛的介绍方面临6-7年的刑期;2位新生婴儿缺失母爱……

  (当下社会,严重缺失了对未婚先孕妇女和婴儿以及不孕不育妇女家庭的关注和帮助,而现行收养法、出生证明、引产证明与传统伦理观念、当下生存颜面、今后正常婚姻家庭生活、人格尊严、人权保障等之间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在巨大精神和经济压力下,一些未婚先孕妇女深陷“想流没法流,想生没处生,想养养不了”的生存困境,而已婚多年的不孕不育家庭身处“想怀怀不上,想生没孩生,想养没孩养”的求子困苦中,前者不能求助朋友、家人、熟人社会,只能孤立无援、走投无路的求助网络送养孩子,后者吃药打针、试管移植、求仙拜佛十多年求子无果只能万般无奈、迫不得已求助网络收养孩子。两者之间存在的自发、自救、自愿、补偿送养亲生子女的行为,有其必然性、合理性、普遍性。 )

  耕者有其田,家者有其孩。5000万不孕不育家庭和数百万失独家庭以及其他特殊家庭的生养诉求不能总是听而不闻、视而不见、悬而不决。人活着需要尊严,生养孩子既是生存尊严,更是生活意义。还有多少没有孩子的家,还有多少没有家的孩子,还有多少家没有孩子陪着过的年。

  法不能不食人间烟火,奈何以政代之。民不能不生养不息,奈何以罪惧之。

  三个孩子处于婴幼儿哺乳期,需要母亲的疼爱和照顾。案发后,收养方多次写信、打电话给潍坊市公安等司法机关,但对方以案件正在办理期间为由,至今整整8个月,一直没有见到孩子。中间介绍方也多次委托多位律师申请取保候审,当事人家属也写了多份材料,包括《羁押必要性审查意见书》,恳请让孩子和母亲团聚,避免人为制造骨肉分离的人间惨剧。毕竟,本案各方都是自发自愿,没有任何侵犯法益客体,没有任何社会危害性,主观无恶意,客观无恶行、无恶果。

  在此,我强烈呼吁,请相关部门切实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切实关心未婚先孕妇女的帮扶救助,切实关心不孕不育家庭的生养疾苦和生存尊严。考虑到本案的特殊性,请彰显人性光辉,体现人道主义,显现人文关怀,合乎国情、民情、千年伦理传统,与时俱进的彰显人间大爱,继往开来的正义担当,遵循刑法谦抑性原则,手下留情。毕竟,每个当事人的家里还有耄耋父母需要赡养,还有嗷嗷待哺的婴幼儿需要疼爱……

  我们的孩子怎么办?未婚先孕生出来的孩子,不孕不育家庭想要收养孩子,从湄公河畔代孕求来的孩子,他们都想要家,想要妈妈的疼爱,想要家庭的温暖,想要爷爷牵奶奶抱爸爸疼妈妈爱……

  目前,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已经审理完毕,待判决中,在这里恳请张院长关注,于情于理、于法于规、犯法的初衷、和社会的危害等多方面综合考虑,给所有涉案人员一个从轻的判决。

  注:“上官正义”在山东省淄博市举报的拐卖儿童案,与本案一样,但淄博警方认定为收养行为,没有刑事立案。

  求助人:徐磊

  电话:18663608865

  2022年3月30日

  -------------本稿件由当事人提供与发布者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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