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不在乎 发表于 2022-2-26 11:33:14

江门市五邑中医院梁盛佳已书面承认被他们切除器官甲状腺和旁腺是正常的

  草菅人命:广东江门市五邑中医院法人代表李宇明他们为骗医保倡导医生故意切除人民的正常器官

  大家好:我是江门市10年医疗受害妇女杨会珍,女,1973年4月14日出生,汉族,现住江门市蓬江区兴宁路62号后座102号。电话:13534847394,2012年3月20日,杨会珍因感冒、慢性咽炎到被告江门市五邑中医院门诊肺病科就诊,当天门诊检查一切正常。

  副主任陈卫民对杨会珍说慢性咽炎只需要做一个很小的皮外手术,把以后慢性咽炎就不复发作为幌子,费用8千元,住院3天,没有任何医疗风险,并预约2012年4月23日早上7时30分到达他的办公室,2012年4月23日7时44分被告五邑中医院主刀医生梁盛佳拿走了杨会珍的身份证和医保卡说是登记一下,(后来才知道,梁盛佳私下把杨会珍办理了入院手续)。

  2012年4月23日8时24分在没有任何检查结果的情况下,被告医害梁盛佳就私下拟定手术同意书和病情介绍知情同意书,叫一实习生男护士欺骗杨会珍签名,决定次日早上8时要切除杨会珍的正常器官甲状腺等手术方案。

  当天上午9时全身检查在未出现异常指标、在没有任何手术指征的情况下,医害梁盛佳他们仍然坚持切除杨会珍的正常器官甲状腺和甲状旁腺。

  在手术时,杨会珍听见实习生李医师向陈卫民求情,不要切除杨会珍的正常甲状腺。杨会珍听到后在手术床上拼命挣扎,医害梁盛佳他们为了在手术台上加钱9千元,梁盛佳和两名护士强行将杨会珍四肢捆绑,强行切除杨会珍的正常器官甲状腺和甲状旁腺,手段极度惨忍,性质极度恶劣。希望大家继续关注!

  被告五邑中医院医害梁盛佳他们为骗医保故意出具虚假医学诊断证明文书、伪造主观病情记录复印件5页、伪造常规病理报告单2页等等;

  根据江门市五邑中医院费用清单记录显示:无特殊检查,无特殊治疗,也未收此项费用。没有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的情况下,2份常规病理报告单从何而来?根据事实证据证明被告2份常规病理报告单属于伪造虚假。

  根据广东省江门市医疗住院费用结算单.名称五邑中医院,上传日期2012年04月27日住院号213604结算流水号5380564记录:特殊检查费.代码:08,小计费用为0,特殊治疗费,代码10,小计费用为0。在没有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情况下,这两份五邑中医院虚假的常规病理报告单从何而来?根据被告五邑中医院病人费用明细中记载有编码为270400002、项目名称为“快速石蜡切片检查与诊断”的收费,并没有编码为270400001,项目名称“快速冰冻切片检查与诊断”这项收费,说明被告江门市五邑中医院为受害人杨会珍进行的是13分钟电话报告严重违反诊疗规范的术中快速石蜡切片检查与诊断,并不是术中快速冰冻切片检查与诊断。

  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庭前证据交换笔录案号(2016)粤0703民初2787号,开庭时间2016年8月17日下午庭前证据交换开庭笔录的第四面记录证据第33条.证明被医害梁盛佳他们故意切除的器官甲状腺和甲状旁腺是正常的,主刀医害梁盛佳在2012年5月26日已经在办公室以电脑打印门诊处方笺诊断为:结节性甲状腺肿。门诊号:M1203416流水号0095854。并且向受害杨会珍说明其实慢性咽炎是不用做手术的。甲状腺是正常的。但是,由于院长李宇明倡导医务人员创收加以提成,以绩效晋升职称成为风尚,无良的医害胡作非为,不择手段完成创收指标,胆敢制造人为故意伤害,以假乱真。(注明:被告江门市五邑中医院为了诈骗国家医保出具:虚假医学诊断证明文书这是铁的事实。)

  广东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一审2016年8月17日庭前证据交换开庭笔录的第12面上记录详细可以证实,受害杨会珍当庭向承办法官温艳华说明被告有伪造主观病程记录复印件5页。另外,承办法官当庭连续审问被告律师2次,被告律师当庭回答没有补充,这说明被告律师对此证据没有异议,表示认可。

  2016年11月17日上午当庭拆封存病案袋。根据蓬江区人民法院的询问笔录,销毁的9页病历中,全部为病历原件,其中包括两份五邑中医院伪造的常规病理报告单。当庭询问笔录第三面和四面记录详细。承办法官明知道被告有伪造和销毁病历严重作假的情况下,为什么要强逼杨会珍做被告申请的过错鉴定?难道把《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八条民法、刑法等法当作摆设?为何有法不依?难道法官不懂法?而纵容被告以虚假证据恶意诉讼浪费司法资源?

  粤通司鉴中心医鉴字第49号虚假医疗司法鉴定。鉴定程序严重违法。鉴定结论严重依据不足。广东通济司法鉴定中心收到委托人委托书日期为2017年12月19日。决定受理本案的司法鉴定日期为2017年12月20日。原告杨会珍收到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2016)蓬法委鉴字第92号本案司法鉴定听证会通知书日期为2018年3日6日。粤通司鉴中心医鉴字第49号鉴定听证会时间为2018年4月10日下午15时00分。粤通司鉴字中心医鉴字第49号虚假鉴定上日期为2018年4月16日。出具虚假鉴定日期为2018年7月13日。杨会珍收到广东通济司法鉴定中心的虚假鉴定为2018年7月25日。

  自从妇女杨会珍的正常器官甲状腺和甲状旁腺被医害梁盛佳他们故意全部切除后,

  后遗症严重,终身以药续命,没有生活来原,还需要人照顾等。

  根据人体损伤鉴定标准一览表:1.甲状旁腺功能低下(重度)2.甲状腺功能低下.药物依赖.此案属于重伤二级;

  之后我到法院起诉,本医积案铁证如山:由于一审二审是法律援助,法律援助律师她们说了法律援助只是走司法程序不会按事实证据解决问题。

  那请问?再审杨会珍向好人借钱8万元请了北京的专业律师为什么还走司法程序?

  被中国最无道德的党委书记李宇明他们以权钱涉黑恶打压终身以药续命后遗症严重的医疗受害妇女杨会珍3500天!惨无人道!!

  10年以事实证据依法维权没医闹!为什么把受害妇女当作敌人?

  难道李宇明他们医疗腐败大于王法?

  广东省江门市有一宗10年顽瘴痼疾铁证如山的医案被地方有关部门熟视无睹,难道法律法规也熟视无睹吗?

  如此案得不到纠错,说明地方法治已经倒退20年,受害杨会珍10年举报投诉反应无果 希望通过媒体报道得到相关部门重视处理,给我合理说法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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