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不在乎 发表于 2021-10-14 13:39:39

要闻关注 沈阳千万被侵占相关部门违规撤案

  要闻关注 沈阳千万被侵占相关部门违规撤案

  近日,辽宁?沈阳爆出一桩涉案千万资产侵占大案;面对受害企业报案,沈阳警方却消极懈怠,百般推脱,不仅拖延一年半之久受案。且办案过程中毫无作为,最后竟明目张胆地撤销案件,将案件“雪藏”。据知情人士透露,其背后恐有涉嫌腐败和包庇的重大隐情。

  此案已经从最初的职务侵占发展到了贪腐包庇,如不及时被舆论重视,恐成为司法史上一大悬案!

  巨额资产侵吞案概述

  我是北京旗舰物流公司的董事长,因业务需要,在沈阳设立了分公司。由于金X新在沈阳当地具有很丰富的人际关系资源,于是雇佣他作为分公司的负责人。没想到的是,金X新是沈阳当地的地头蛇,其人脉资源更是成为侵占自己钱财的“保护伞”。

  出于对金X新的信任,从2014年至2017年之间一直没有查账。但当总公司准备进行查账时,金X新和财务吴X欣未做任何交接,突然离职,再无音讯。

  经调查得知,金X新在任期间借助职务之便,将分公司账上资金830余万元全部转到自己和亲戚名下进行侵占;又挪用了总公司及分公司资金300余万元,涉案金额共计1000余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三百零七条,金X新团伙已经严重涉嫌“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职务侵占罪和虚假诉讼罪;

  报案难,办案更难

  案发后,我于2018年3月向沈阳公安机关报案,沈阳市公安局苏家屯区分局经侦大队却因管辖权问题拒绝受理案件!

  经过向上级部门反应,沈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要求苏家屯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依规受理此案。2019年6月17日,苏家屯经侦大队推脱一年之多,终于在2019年11月14日立案。但是奇怪的是,立案后一直没有任何进展。办案近2年的时间,承办人从冯警官更换成了于警官,不仅一直没有对犯罪嫌疑人金X新进行正式的审问,也没有对其采取任何强制措施,甚至案件没有任何进一步的结论!办案期间,经侦大队唯一的动作就是组织过当事人质对账目,但是两次都因犯罪嫌疑人不愿意当面对质被无故取消了。

  虽知金X新在沈阳关系错综复杂,却也没想到竟然有这么强大的背景。眼见事情毫无进展,我分别向信访办、苏家屯公安分局警务督查和辽宁省公安厅反应情况,责令苏区经侦大队严肃处理,但至今一直没有获得解决。

  在此期间,犯罪嫌疑人金X新见自己的关系网如此“给力”,竟然又变本加厉,伪造了两张公司向其本人借款的借条(一张10万元、一张40万元),试图以此来抵冲其侵占的款项。还以此伪造的证据为基础,向浑南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虚假诉讼。

  侦查两年后竟突然撤案

  该案经过近两年的侦查,丝毫没有进展及结果。令人不解的是,2021年9月8日沈阳苏家屯分局经侦大队以案件不应由其管辖为由,出具沈公苏(经)撤案字(2021)22号《撤销案件决定书》,将此案做了撤案处理。

  按照有关规定,这种撤案操作属于明显违规。而且当初此案是由上级按照有关规定指定苏家屯经侦大队办理的,根本就不可能存在管辖争议!苏家屯经侦大队在案件的受理、侦查和撤案等流程中,都不符合相关规定和常理,明显存在某种猫腻!

  早在合作之初,金X新曾经炫耀过其经营了数十年的人脉关系网络,其中不乏沈阳当地“公检法”的负责人。据知情人透露,金X新与经侦部门的“关系”同样错综复杂。也正是这些“关系”,让我落入了维权无门的绝境。

  通过探听消息得知:此案由系统内有关负责人把持,对内传达的“精神”就是不做处理。面对嫌疑人借助其关系网、保护伞的“金身护体”,我几乎无可奈何。在与律师沟通后,以办案过程中存在“徇私舞弊”、“故意袒护犯罪嫌疑人”、“渎职”、“破坏营商环境”我将继续向辽宁省公安厅、中央第一督导组等部门进行举报,并同时求助社会舆论的帮助。请求上级部门领导对办案过程中有章不循、不守底线、推诿扯皮、玷污践踏法律制度、破坏营商环境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依法严惩。

  该案同时违背了中央和国务院最新的相关政策,是政法队伍涉嫌腐败渎职和破坏营商环境的“双料典型案件”,请求辽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请求上级部门监督依法从速办理,以贯彻有关政策的指示,维护法律和制度的尊严。

  联系电话:18904048646(持有录音录像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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