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诚信岂能当儿戏:一份没了下文的评估报告(转)
http://i2.tiimg.com/646335/e95eb143302c8da1.jpg(原锦上酒楼等公司租赁房现状图)
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三令五申,下大气力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坚持“两个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全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更是着眼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立足职责定位,强化责任担当,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查处了许多典型案例,努力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让企业家安心搞经营、放心办企业。
近日,北京锦上酒楼有限公司等几家公司向媒体反映称,自2001年几家公司租赁北京玉渊潭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下称:二分公司)的位于北京西四环中路沙窝桥旁的房屋经营酒店、旅馆、美容中心等生意。在经营期间,对租赁的房屋多次进行改扩建装修。2016年,在租赁合同未到期的情况下,二分公司以公司要对房屋升级改造为由通知不再履行合同。后双方经协商各出评估费用的一半,委托评估公司评估腾退房屋所涉及的资产和损失。但评估报告完成至今已过去了4年多,二分公司及其上级管理单位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农工商总公司(下称:玉渊潭总公司)一直无视评估报告结果,就房屋腾退补偿等问题避而不谈,不给解决实际问题。
“17年联姻”始末
2001年,北京锦上酒楼有限公司(下称:锦上酒楼)与二分公司签订《房屋使用协议》,双方协议约定:二分公司将房屋租赁给锦上酒楼等公司作为办公、住宿、经营使用,使用期限为叁年,根据建筑面积每平米每天计算使用费,按年交付房屋使用费。之后,北京军博路旅社、北京百合紫云美容中心、北京萨科斯特科贸有限公司几家公司也与二分公司分别签订房屋租赁使用协议。
锦上酒楼公司法人代表葛建伟称,自2001年与二分公司签订《房屋使用协议》后,每3年后都重新签订新的租赁协议。2014年,锦上酒楼等几家公司对租赁房屋翻新装修,在原房屋983平方米基础上,新扩建房屋面积1974.68平方米,并全部进行了重新装修。
根据合同显示,2014年5月22日,二分公司与锦上酒楼等4家公司签订《房屋使用协议》,租赁给四家公司共2957.68平方米房屋,将新改扩建的面积计入了租赁收费范围内,并收取了房屋租赁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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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终止通知书)
葛建伟称:“2016年2月25日,玉渊潭二分公司以公司升级改造为由,给我们下发了《房屋租赁合同终止通知书》,通知不再履行合同,要求我们限期腾退房屋。后来经过我们核实得知,实际上是因为某研究院因使用土地原因要购买该块租赁土地,从而造成玉渊潭二分公司不再履行租赁合同,并不是政府征地。”
“因为2014年我们投入上千万元对租赁房屋进行改扩建装修,在合同履行期内二分公司就要提前终止合同,给我们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几家公司将所涉及资产、租金及相关损失等全权委托锦上酒楼作为代表与二公司就提前退出赔偿问题展开谈判,但是赔偿金额一直达不成一致,二分公司后来要求找第三方评估公司进行损失评估,并要求我们承担一半的评估费用。”葛建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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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费用协议书)
“没了下文”的评估报告
2016年11月3日,锦上酒楼与二分公司签订《评估费用协议书》,协议约定双方共同委任第三方评估公司对指定区域进行资产评估,评估费用共计8万元,双方各承担50%,各支付评估费4万元。
2016年11月18日,北京中恒正源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锦上酒楼资产腾退所涉及的固定资产及存货价值》评估报告,评估范围:截至2016年6月30日锦上酒楼资产腾退所涉及的固定资产及存货价值,包括在租赁房屋基础上的改扩建房屋价值(含新扩建房屋面积1974.68平方米、原有房屋983平方米改造及改扩建房屋装饰)及上述房屋内所有指定固定资产及存货。评估腾退资产价值为:26995829.45元。
根据委托单位提供的资料显示:根据《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87号)和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助费有关规定》(2001年11月)等相关规定,停产停业综合每平米补偿1500元,共应补偿443.65万元,搬家费每平米补偿25元共7.39万元,小计451.04万元;北京锦上酒楼有限公司64名员工安置费58.66万元,军博路旅社26名员工安置费17.96万元,小计76.62万元;旅社与保定市省青年旅行社有限公司白沟分公司签订协议每天提供40个标间,每天150元,2016年7月至2017年4月10个月房费应收约180 万元,需付违约金45万元;北京锦上酒楼天然气管道安装及燃气报警安装费44.64万元;上述金额共计617.3万元。由于上述补偿具有政策性和不确定性,我们此次仅对北京锦上酒楼有限公司资产腾退所涉及的固定资产及存货价值进行评估,未将其纳入评估范围和计入评估资产价值。
“根据评估报告,应赔偿给我们改扩建房屋损失近2700万元,加上根据北京市政府的相关规定,经营损失600多万元,二分公司应该共赔偿我们3300万元。但是评估报告做出后,二分公司和其上级主管单位玉渊潭总公司却不履行评估结果。没有办法,我们只能不停的找总公司和二分公司不停的沟通。”锦上酒楼负责人葛建伟称。
根据一份录音材料显示,2017年1月13日,玉渊潭总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杨琪,副总经理杨旭、北京玉渊潭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韩新国、二分公司总经理司振广、办公室主任段本海、锦上酒楼法定代表人葛建伟、北京紫云百合美容中心负责人侯友琴等人在总公司会议室召开协商会,协商赔偿等相关事宜。
在协商会上,葛建伟提出玉渊潭总公司说要赔偿需要第三方评估依据,然后物业公司韩总他们那边传达给二分公司,二分公司征求我们意见。我们也希望公平公正,那就找第三方再评估,我们也是积极配合评估,双方各出4万块钱找的评估公司。按照集团总公司的指示办的,评估完将评估报告交给集团总公司,不知道为什么就给打回来了。然后总公司也没有什么指示,一直拖来拖去,至今没有结果,也不履行评估报告结果,酒楼等一直未能营业,拖欠着的员工工资和供应商欠款至今未能解决。
二分公司总经理司振广称:“总公司规划建设部说碰一碰,到时候你们看看能不能有一个第三方。所以咱们这么考虑,开始依据高部长(注:高友忠,玉渊潭总公司规划建设部员工)指示,开始进行评估。”
北京玉渊潭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韩新国称:“最后谈的就是评估报告,依据的评估报告分两部分,一部分是617万元,还有一部分是2699万元,是自建房及装修这一块折完以后的资产价值。我们设定的目标是什么呢?依据评估报告,最后确定一个2000万元补偿,就是1970万元的赔偿。然后这个客户就没有接受,我最后按照这个目标去谈的,然后去的集团总公司进行的汇报,集团总公司责成二分(公司)继续在这个基础上谈,最后谈了一个结果是在这基础上让450万就是让到2800万元,我们就把这个结果给集团总公司汇报了一下。”
玉渊潭总公司副总经理杨旭称:“因为此块地需要征地拆迁,以后是片绿地,按照总公司以往的政策,委托二分公司(对于)承租户的合同还没到期的,还在履约的进行终止合同进行谈判,这走程序的。后面过程二分公司可能跟规划部沟通过这事,但是最终一直没有正式上报,因为要上报会、批呀。”
“当时开协商会,从玉渊潭总公司、到物业集团、二分公司负责人全部到场,但是协商会开完至今已经快3年时间了,关于赔偿问题仍然没有一个明确答复和结果。当时说按评估结果赔偿,我们评估费也出了,可是至今没有给我们一个明确的交代。”葛建伟称。
那么锦上酒楼等公司为何在第三方评估后至今仍然未获得补偿呢?
二分公司总经理、房屋使用协议和评估协议签署代表司振广称:“锦上酒楼所说的这些问题属于企业的机密,不方便对外透露。”
玉渊潭总公司一位不愿透露姓名,自称一般工作人员的人称,锦上酒楼的问题需要公司直接向总公司反映,总公司不接受媒体的采访。而记者多次拨打玉渊潭总公司法定代表人杨琪的电话,试图核实上述相关问题,但一直没人接听。
葛建伟表示,玉渊潭总公司规划建设部的高部长,肯定是得到集团公司书记和总经理的授意,才指示下属二分公司与我们共同委托第三方进行的评估,否则的话,高部长也不敢私自作出这样的决定。葛建伟还表示,在迟迟得不到解决的情况下,我找到总公司的书记和二把手,他们却矢口否认安排评估的事,不认账了,这不是典型的耍赖吗?这样的党员干部能称职吗?
中国民法学研究会会长、法学专家王得明称,“诚信原则是伦理道德规范在法律上的表现,也可以说它是以法律形式确认了最基本的商业道德,在合同法中这一原则适用范围极为广泛。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因一方当事人违约而产生的解除合同,非违约方有权请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然而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已经出现了允许违约方解除合同的案例,但是必须由违约方向对方承担赔偿责任,以保证对方当事人的现实既得利益不因合同解除而减少。”
“诚信和契约精神”是企业长远发展的生命线,任何一家企业想要践踏诚信和契约精神而获利的行为是目光短浅的、也是行不通的,未来也必将为这种行为付出代价。只有大家都讲诚信,我们的社会才会减少许多矛盾,才会变得更加和谐。
(记者/张宸)文章来源: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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