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迷么范 发表于 2020-12-14 18:06:10

对山西"老父亲手持320张饭店欠条为儿讨公道"一事的随想(转)

山西河津市城区办米家湾村村支部书记冯振武,为村集体垫付吃喝招待费30万元,此款后来定为涉嫌职务侵占被公诉。近日,八十岁老父亲在微博上手持320张饭店欠条为儿喊冤、讨公道一事,在网络上炒得沸沸扬扬。

十 八 大之前,吃喝风在全国盛行。身为村支部书记的冯振武洁身难以自好,为了解决村公款接待费长期赊欠的问题,就在自家公司拿出30万元还清了所有欠款。公司会计收回欠条并入账,账目至今清晰可查。此事被落选的几个村干部利用,诬告冯振武索贿30万元,后经纪委查证,为虚假举报,此事后被侦办机关断章取义定为涉嫌职务侵占而被公诉。

冯振武被公诉后,公诉机关的指控罪名以及受到质疑的证据激起了家属的极大不满。冯振武的老父亲连发两篇博文,详细介绍了事件的整个过程,并附有大量的证据,对办案调查、审理过程中存在的诸多不正常现象提出"五大怪事",质疑办案机关"何罪之有?"。在互联网时代,利用网络维权,虽是维权的渠道之一,也是家属们的无奈选择。

博文内容的真实性,发文者愿意承担法律责任,说明发文者维权的坚定决心和对法律的充分信任。能否带给审理、审判机关以参考,我们不得而知,但是,通过此事件,应该总结的东西有很多。

腐败的本质是对人民赋予的权力、对公共权力的滥用。腐败和权力是依存关系。权力过分集中,权力行使不当都容易产生腐败。多年来,中 央反腐一直力度不减,从打虎到拍蚊拍蝇,让腐败分子无处遁形。因相关部门权力的集中,也伴随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例如,对权力的滥用、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借权打击报复、中饱私囊等。

首先,反腐也要依法依规。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七个"国家宪法日",主题是"弘扬宪 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司法是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和正义"。落选的村干部栽赃陷害,恶意举报,多次诬陷,捏造证据,法治的平台怎能让这些人如此"任性"地"驰骋"?为何已立案查证清楚的诬陷案无人处理?中 央和各省都出台了严厉查处诬告陷害的行为,激浊扬清,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干部及时撑腰正明。按说是有法可依的,问题是有法不依,有规不遵!宪法的基本准则是"以事实为基础 以法律为准绳。"为何会出现令人啼笑皆非的"五大怪事"?办案的基础是什么,准绳又在哪里?

其次是反腐要防止公权力的滥用。执法执纪人员对法律和规则始终要存敬畏之心,否则,公平和正义必然荡然无存。总 书 记在最近出版的《求是》杂志上著文指出"领导干部心中无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是法治建设的大敌。"要防止公权力滥用,必须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执法,提高司法的公信力,要把权力关进"笼子里",用制度保证司法的公正。没有监督的权力,只能放任权力的滥用。

所以,反腐必须做到依法反腐,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疑案从无的原则,切实做到弘扬宪法精神和法治思想。真正的做到依法反腐,首先需要执纪者具备良好的道德操守,具备较强的法律功底。其次,要在办案过程中,不被人情世故所左右,不被各种利益链所束缚,真正做到公平公正。最后,还要落实责任终身制等问责机制,增加权力者的违法违规成本。在问责过程中,要敢于动真碰硬,不怕得罪人,敢于得罪人,坚决拿起法律武器对违法乱纪行为说不。只有这样,才能减少出现"想办就办,说抓就抓",类似冯振武案件的发生。

(文汇评论员 楚天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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