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迷么范 发表于 2020-11-24 19:25:25

黑龙江:林地承包人举报村书记盗伐林木 执法机关立案调查2年仍未结案(转)



http://i1.fuimg.com/646335/64a017b410a75fac.jpg

(违法占地现场图)

黑龙江省五大连池市村民徐大力2006年从第三人王英敏手可花费27万元,转包了哈尔滨双城区水泉乡大义村村民委会的林地使用权352亩,承包期限至2027年。2018年5月,徐大力发现自己承包的很多林地已经荡然无存,地上的树木均被盗伐,林地上被修建了道路、收粮站和加工厂。后承包人经过调查得知,是时任大义村委会主任赵金福在未通知承包人和经承包人同意的情况下,私自违法盗伐林地近119亩,合计树木14200棵。

2018年10月15日,徐大力向双城区林业公安报案,林业公安经立案调查证实赵金福非法占用林地建收粮点构成犯罪的事实成立。后该案于2019年3月5日转交哈尔滨市森林公安局办 理,同月15日,公安机关对赵金福采取取保侯审强制措施。此案,自第一次立案调查至今已过去2年多,目前仍在办 理中。

事实与经过

2004年3月26日,原双城市团结乡村民王英敏与双城区水泉乡大义村村民委员会(下称:村委会)签订《林地承包合同》,村委会把本村352亩的林地发包给王英敏,承包期限24年,自2004年3月26日至2027年3月26日。承包费共计19万元。

2006年9月29日,徐大力与王英敏签订《林地转包合同》,双方约定将王英敏承包村委会的352亩林地转包给徐大力,转让费用27万元。

转包合同经水泉乡林业站和村委会同意登记。二次合同均经过双城市公证处进行公证。

http://i1.fuimg.com/646335/10ca9c0f2a15bac8.jpg

(林权证)

徐大力称,在签订了林地承包合同后,2008年9月份,自己花费2万多元,将承包的352亩林地均在双城市林业局办 理了《林权证》,但是因为自己是承包人,林权证只能办在水泉乡大义村名下。

"在办 理林权证时,在林木、林地状况登记表上对林地面积、树木株数、树种、四至均做了详细登记。"

"在办 理完林地手续后,我就回五大莲池忙其它事情了,直到2018年5月,我去大义村查看我林地的情况,一看之下场面触目惊心,我承包的很多林地已经荡然无存,往日郁郁葱葱的树木均被盗伐。经过调查得知:林地承包期间时任大义村委会主任赵金福在未经我同意、未通知我本人的情况下,通过《林权证》比对发现赵金福私自盗伐了近119亩的林地,合计林木株树共计14200棵。市值估算约折合人民币156,2000.00元,数量特别巨大。"

"更为恶劣的是赵金福将我承包的大义村东大园片林22亩林地树木全部砍伐变卖后,在没有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将此块林地改建为粮库,真是胆大包天,肆意妄为。"

"后经过和村民了解得知,2012年农村电网改造占用我几处林地架设高压线路,补偿款179.4万元被赵金福占为己有;农村修公路占用我30亩林地,国家给予的几百万元补偿款也被赵金福侵吞。"徐大力称。

http://i1.fuimg.com/646335/02c5779665d78694.jpg

(红色字体为徐大力测算的被盗伐和侵占的林地面积)

当事人控诉公安机关查案不力

通过和自己办 理的《林权证》和当初签署林地承包合同时林地影地明细表对比,徐大力发现自己承包的北头节地北副带26亩林地被占用了14亩用于修建道路;村东北地主带25亩林地中被盗伐7亩;村东南地主带9亩林地被盗伐了5亩;东大园片林带被盗伐和占地22亩;护村林30亩、黄泥坑片林30亩、坟地30亩林带基本全被盗伐。

2018年10月15日,徐大力向双城区林业公安局报案,举报原村委会主任赵金福盗伐林木,侵占林地等行为。双城区林业局森林公安对此案立案调查。

期间,因为双城区森林公安迟迟没有调查结果,徐大力开始向哈尔滨市公安局双城分局、市信访局、省林业部门、国家林业及有关部门上 访举报相关办案人员包庇、袒护赵金福盗伐树木行为,造成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及赵金福非法占地和侵占他人财物问题。

在一份2019年4月13日双城区林业局给哈尔滨市林业和草原局森林管理处《关于哈尔滨市林业和草原局林政案件催办单的问题的答复》文件中称:接到你局林政案件催办单(哈林草案转字01号)"关于接到国家、省林业和草原局转办的你区群众举报信一事"我局领导非常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并将群众举报信移交双城区森林公安局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因为徐大力反应的案件是发生在2010年左右,时间过去太久远,相关证物都已经灭失,所以调查取证非常困难,经过办案人员积极努力走访取证,基本查清水泉乡大义村村东小地名东大园林地被采伐了,并改变林地用途建成一处收粮点,该地块经调取林业局资源林政科相关资 料,证实有采伐证,林木采伐许可证编号: 0036328,, (2011) 采字第115号,采伐方式皆伐,强度100%,采伐株数215株,面积0.4公顷,采伐时间2011.10.21至2011.10.27 止。事实不像举报人所说3500棵杨树,而是当时的有林地面积为0.4公顷,后经资源林政科比对林相图及林地保护图等相关资 料确定,该地块林地面积为21.15亩,其中有林地面积0.4公顷。

"经我局多次深入调查,徐大力所说其他地块缺乏证据支持,我局同时调取91卫图进行比对,也无法证实徐大力所说有那么多棵树。但东大园采伐树木和建收粮点是不可否认的事实,经我局初查认定徐大力所说的盗伐林木罪名不成立,因伐树有采伐证,无法构成盗伐林木、滥伐林木的要件,但赵金福非法占用林地建收粮点构成犯罪的事实成立。"

"因森林公安局没有刑事办案权,同时,我局积极协调当地公安局办 理案件移交,但多次去公安局案件移交的事迟迟得不到解决,后来我局于2019年春节前向哈尔滨市森林公安局汇报了此情况,经领导同意定于春节后由哈尔滨市森林公安局办 理该案,哈市局于2019年3月5日正式立案,3月15日,对涉案人赵金福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的办 理当中。"

http://i1.fuimg.com/646335/0995d5951cf193c6.jpg

(徐大力提供的租地时航拍图)

http://i1.fuimg.com/646335/13d0d1593a3501c8.jpg

(徐大力提供的2018年拍摄的对比航拍图)

而徐大力并不认同双城区林业局的说法,《林权证》也是在双城区林业局办的,上面清清楚楚的记载着林地面积、树木株数、树种和林地四至,但是林业公安却以事情较久、无法核实为由推脱责任。其实非常简单,只需要通过《林权证》核实就能把事情调查清楚。赵金福只办了6亩林地的采伐手续,但是却盗伐了整整119亩林地。

公安机关调查确认的赵金福非法占用的林地,被赵金福以双城区金栋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名义,占地20多亩修建了一个收粮点。同时还修建了一个大米加工厂。

水泉乡政府一位负责人称,现在金栋农机专业合作社已经转让给了大义村委会,这些项目都是双城区民族宗教局的扶贫项目。宗教局的好多扶贫项目都落在这里,土地确实不是建设用地,相关项目也没有建设审批手续,现在也有调查组在调查这个事情,村上也在积极的写材料补办手续。

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树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赵金福涉嫌盗伐树木,非法占用林地问题自公安机关第一次立案至今已2年有余,但时至今日仍未给社会一个答案和结果。

自党中央开展打黑除恶、打击村霸等专项行动以来,多名把持基层政权,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百姓的村干部落马。在此大背景下,公安机关更应加快变案速度,将问题调查清楚,绝不能冤枉一个好人,但也绝不能让任何一个"村霸"漏网。(记者/张宸) 来源:央视访谈网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黑龙江:林地承包人举报村书记盗伐林木 执法机关立案调查2年仍未结案(转)

深圳网广告位招租